這條線問的是一個極實際的問題:一個人能不能憑自己轉向神?
⭐ 讀之前請先知道兩件事。
第一:這條線不是一場爭論,是同一場爭論重演了三輪 ——5 世紀的伯拉糾之爭(奧古斯丁對伯拉糾)、16 世紀的宗教改革(路德對伊拉斯謨)、17 至 18 世紀的亞米念之爭(多特對抗辯派、愛德華茲對衛斯理)。每一輪的兩邊都換了人、換了宗派,問題卻一字未改。⚠ 而且陣營從來不是按宗派分的 ——天主教這邊阿奎那是神恩獨作說者、伊拉斯謨是神人合作說者;新教這邊路德與加爾文是神恩獨作說者,而路德的左右手梅蘭希頓是神人合作說者。
第二:一千六百年的爭論,有很大一部分是兩邊在用同一個詞指不同的東西。奧古斯丁說的「自由意志」是【做一個人所要做的事】(與預定論相容);伯拉糾一方說的是【作另一個選擇的能力】(與預定論不相容)。奧爾森稱此為「一個基本的神學岔口」—— 幾乎所有基督徒都相信自由意志,只是不在同一個意思上。
⚠ 最後:這條線【沒有裁定】。線一有尼西亞,線二有迦克墩,這一條沒有。529 年奧蘭治與 1577 年《協和信條》兩次走到同一個位置上停下,但都沒有終結爭論;1619 年多特的裁定造成的是分裂,不是合一。奧爾森寫到 18 世紀時說:「這個分裂,至今仍存在於英美新教的福音派里。」本站也不給它一個裁定。
⭐ 兩邊都在為救恩爭,方向相反 —— 這與線一亞流之爭的結構完全一樣。
守神恩獨作的一邊:奧古斯丁說,人若能靠本性與自由意志得義,「那麼基督就是白白死了」;路德說,只有神恩獨作才能保留「救恩是純粹禮物」;愛德華茲說,一個沒有在先原因的選擇根本不是自由,是隨機。
守神人合作的一邊:伯拉糾說,人若確信非神賜恩不能自製,「那麼率性而為也就無可厚非了」;伊拉斯謨說,教會亂的根源是道德瓦解;衛斯理說,無條件揀選與雙重預定「使人很難分辨神與魔鬼」。
⭐ 前者護的是十字架的必要性與神的榮耀,後者護的是人對自己行為的責任與神的愛。一千三百年後,衛斯理與懷特菲爾德這兩位一同帶領大復興的朋友為此分道 ——而兩人都沒有停止傳福音,也都沒有停止愛對方。這或許就是這條線留給今天的那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