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
法國/瑞士日內瓦
改革宗
別名:約翰·加爾文 · 喀爾文 · John Calvin
⭐ 本線上關於他最該更正的一個流行誤記:雙重預定論不是他發明的。奧爾森引學者:「在更仔細地考察之後,我們對於加爾文的揀選教義缺乏創見,會產生很深的印象。他關於這個主題的所有主要教導,完全與我們在路德和慈運理的思想中所見到的一樣。」⚠ 本站不藉此貶低加爾文,也不替他脫責 —— 只是把發明權還給史料:他做的是系統化,不是首創。
下面兩塊分開呈現:先是他自己的主張,再是教會的裁定。二者不合段 —— 被否決的意見在這裡保有同樣的分量。
他自己主張什麼
「在神藉著他的諭旨預定之外,沒有任何事情會發生或可以發生」——他否認偶發事件的實在,神不只是預知,而是「藉著神聖照管的繩與轡頭,使每一個事件,都按照他旨意所預定的方式運行」。⚠ 他明確拒絕在神的旨意與神的容許之間作任何區分(這是他與部分經院神學家的分野):「第一個人墮落,因主斷定,這是有益的事;至於他為何這樣想,對於我們來說則是隱藏的。」雙重旨意:啟示的旨意向一切悔改相信的人施憐憫,隱藏的旨意「預定有些人接受永恒的懲罰,並且確定他們會犯罪並且永不悔改」。⭐ 他自己承認此說與提摩太前書 2:3–4、彼得後書 3:9 有「顯而易見的衝突」—— 本站照錄,沒有理由替他遮。對「這不公平」的反對,他的回應是:「正如奧古斯丁所駁斥的,那些以人類的公平觀念來衡量神的觀念者,就是任性不講理。」
⭐【稱義 —— 他在這條線上的話】他與路德一樣,主張神使人稱義「主要不是意味着,罪人被變成在客觀上是義的」,而是「上帝宣佈罪人為義的」。那個著名的比喻:「基督的義好像是罪人因信仰而披在身上的袍子,而罪人披上這個袍子,就被宣佈為義的。」他自己的定義:「我們把稱義簡單地解釋為,上帝把我們當做是義人而使我們得到他的恩寵。而且我們說,稱義存在於罪的被寬恕和基督的義的被歸給人。」
⚠ 歸算說最常挨的一刀是「那稱了義就可以照舊犯罪嗎」,他正面答過:「因信稱義並不意味着,基督徒應當滿足於義的被歸給,而又繼續在罪里打滾。誠然,稱義的基督徒仍然是罪人,而且在世的一生中,將繼續是罪人。但是,同樣真實的是,稱義的基督徒設法表現出稱義的成果。」⭐ 岡察雷斯指出,《基督教要義》里論基督徒生活的那一部分「一再從較大的作品里摘出來單獨發表」,「把它的印記印在後來的加爾文主義上,尤其是印在清教徒的傳統上」——即:清教徒那種嚴謹的生活形態,源頭就在這一段。
⚠ 但請一並記住奧爾森指出的一處結構性差別:對路德,稱義是「支撐其餘一切的中心」;「對於慈運理、加爾文以及他們的改革宗同儕,這變成神決定萬物的至高主權和大能」。兩邊都信因信稱義,但它在各自神學里的位置不同。
教會如何裁定
改革宗傳統的奠基者。⚠ 反對者的責問必須並記:若神預定並造成墮落與個人的沉淪,墮落者為何還要負責?奧爾森錄了當時諷刺荷蘭加爾文主義者哥馬如(墮落前論)的一首打油詩:「哥馬如,墮落前論一大師,/亞當藉口全靠他。/說神事前已預定,亞當不過照着行,/早知他是盤中鴨,怎怪鴨子沒腦筋!」加爾文稱這類反對為「邪惡藉口」,其答覆見《基督教要義》:「即使因為神的永恒照管,一個人受造就注定要經歷他必須承受的災難,但是直接的原因仍然在於這人本身,不是神,因為他毀滅的惟一原因是,他從神的純潔創造,墮落成惡毒與不潔。」⚠ 奧爾森的判語(已歸屬):「由於加爾文清清楚楚地拒絕在神聖意志和神聖容許之間作任何區分,這個回答似乎一定存在邏輯上的矛盾。」
這關乎救恩的什麼
他護的與路德、與奧古斯丁同:救恩若有一分取決於人,神的榮耀就被分走一分。對他,萬事萬物之發生都歸於神的榮耀,「即使人類無法看出為何如此」。
主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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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义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其预定论与对「邪恶借口」的答复见此
他在哪幾條議題線上
恩典與自由意志
第二場·宗教改革 主張 ⚠ 他做的是系統化,不是首創 —— 奧爾森引學者評其揀選教義「缺乏創見」。
稱義
爭論 對立主張 「基督的義好像是罪人因信仰而披在身上的袍子。」⚠ 但稱義在他的神學里不是中心 —— 那個位置屬於神的至高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