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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思想史 · 信仰文件

《抗辯書》

1610 · 荷蘭
The Remonstrance

爭的是:兼有 ↕ 時間軸
⭐ 阿明尼烏死後一年,四十六位荷蘭牧師與平信徒簽署了這份文件。它列的五條,後來被多特會議逐條駁回 —— 而那五條答覆,就是 TULIP 的來源。
爭點
預定、贖罪範圍、人的敗壞、恩典可否抗拒、信徒能否失落 —— 這五件事上,改革宗的正統立場應該是什麼?
主張
⭐⭐ 五條的實際內容(岡察雷斯第三卷逐條譯出原文),請對照讀 —— 其中兩條與通行說法相差很遠:

【一·預定】⚠ 這一條並沒有否認預定論,恰恰相反,它肯定了預定論,甚至沒有攻擊墮落前論。它說的是:根據永恒不變的諭令,上帝「決定從陷入罪惡的人類中拯救出」那些將被拯救的人,並讓「那些拒不服從的和不相信的人」停留在罪惡里 —— 即把預定論解釋為神預知誰會信的結果,而不是神的主動性的結果。

【二·贖罪範圍】耶穌「為所有的人和每一個人而死,這樣,他通過他的死在十字架上為他們所有人謀得罪惡的清償和寬恕」。⚠ 但他們明確否認普救:「除了信徒們之外,沒有人真正享有這種寬恕。」爭的不是多少人得救,是基督的死是否為了全人類。

【三·人的敗壞】⚠ 這一條常被說成「抗辯派否認全然敗壞」——不確。原文是:「人在背教和罪惡的狀況里,靠他自己既不能思考、希圖任何真正好的事情,也不能做任何真正好的事情。」

【四·恩典】「就這種恩典的起作用的方式來說,這種恩典不是不可抗拒的。」——⭐ 這一條才是真正的分水嶺。

【五·堅忍】⚠ 他們並沒有說這個教義不正確,甚至沒有攻擊它。他們做的是:在缺乏進一步聖經證據的情況下,拒絕去教導相反的教義。
對立主張
多特會議對五條的答覆(完整原文見「多特會議」條目,此處只列要點,好讓單看這一頁的讀者也能讀到兩面):

【一·揀選】駁回。揀選完全無條件 ——「不是建立在預知上,而只是建立在上帝的最高決定上」。
【二·贖罪範圍】部分駁回。承認基督的死「有無限的價值,完全足以抵償整個世人的罪惡」,但主張其有效的救贖只及於被揀選的人。
【三·敗壞】⚠ 此條雙方分歧不大,多特這邊反而留了餘地(「人裡面仍然有自然之光的閃爍」)。真正的分歧在於:《抗辯書》拒絕把敗壞與「恩典不可抗拒」聯繫起來,而多特確立了這個聯繫 ——因為只有恩典是不可抗拒的,才能打動完全敗壞的罪人的心。
【四·恩典】⭐ 正面駁回,這是分水嶺。信仰「不是……由人隨意去接受或拒絕,而是因為實際上信仰被給予了、被吹進了和被注進了人」。
【五·堅忍】多特把這條立為「真正的基督教信仰的一個必要的標誌」——⚠ 而正是這一步,「促使後期的阿米尼烏派為從恩典那裡落空的可能性辯護」。
餘波
⭐ 岡察雷斯對這份文件的評語值得記住:「在有關完全敗壞的問題上,抗議者們和多特宗教會議都常常被歪曲。人們通常持有的概念,即抗議者們否定這種敗壞而多特會議肯定這種敗壞,並不十分確切。」⚠ 而更值得記的是第五條的因果 ——「正是多特宗教會議使有關聖徒們的持守的教義成為真正的基督教信仰的一個必要的標誌,從而促使後期的阿米尼烏派為從恩典那裡落空的可能性辯護。」即:「亞米念派主張會失去救恩」這件事,是多特把它逼出來的,不是爭論的起點。

這個事件在哪幾條議題線上

恩典與自由意志 第三場·亞米念之爭 提出

⚠ 五條里有兩條是誤傳、三條才是真分歧 —— 這是本線最該帶走的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