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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思想史 · 萊登大學神學教授

哥馬如

活躍 1604
Franciscus Gomarus

哥
宗教改革後 荷蘭萊登 墮落前論加爾文主義 別名:戈馬拉斯 · 高瑪路 · Franciscus Gomarus
⭐ 本條是本批最難寫平的一個。奧爾森對他的描寫極重,而那是一位亞米念派史家對其宗派對手的評價 —— 那些形容詞已按本模塊的紀律排除在正文之外,只在編者注留存。本站對他的評斷只有一句:指控不實的部分,底本有明記,本站照錄;其神學立場部分,底本材料不足,本站不代他發言。
下面兩塊分開呈現:先是他自己的主張,再是教會的裁定。二者不合段 —— 被否決的意見在這裡保有同樣的分量。
他自己主張什麼
墮落前論的代表人物之一,與阿明尼烏同為萊登大學神學教授。他不只反對亞米念一路,也認為墮落後論「如果不算異端的話,至少也都有缺陷」—— 即他對自己陣營內部較溫和的一支同樣不留餘地。⚠ 本站底本未給出他自己的成篇論述,其立場請一並看貝紮條與多特會議條的《多特教規》原文。

他所屬學派(墮落前論)的完整主張,底本是列全的,此處照錄,⚠ 但歸屬到學派、不假托為他本人的原話:神之天命的次序是「預定得救與定罪」在先,「創造世界」「容許墮落」「提供基督」「施行救恩」在後 ——也就是說,神與世界之關係第一與最重要的目的,是藉著拯救一些人、定罪另一些人來榮耀他自己。⚠ 墮落前論者「可以忍受墮落後論者,但是他們認為,墮落後論者對於加爾文主義的神學詮釋乏善可陳,而且最不妙的是,它還有向神人合作說敞開大門之虞」——⭐ 這一句解釋了他為什麼連自己陣營里較溫和的一支也不放過:在他看來那是缺口,不是分寸。
教會如何裁定
⚠ 他對阿明尼烏的兩項指控,底本明記為不實:一、指阿明尼烏是「秘密同情耶穌會的人」;二、指其為索齊尼主義者(否認三位一體)。奧爾森記這些是「漫天撒謊的話」,並記就整個抗辯派而言「完全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們當中任何人真的與他們被指控的政治罪名具有絲毫關聯」。⚠ 但另一面也須並記:阿明尼烏拒絕的不只是墮落前論,而是「古典加爾文主義者的整體預定論」—— 在哥馬如一方看來,這確實是對當時荷蘭改革宗正統的正面否定,爭論並非憑空而起。

他在哪幾條議題線上

恩典與自由意志 第三場·亞米念之爭 主張

與阿明尼烏同校的墮落前論者。⚠ 他對阿明尼烏的兩項指控,底本明記為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