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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思想史 · 公會議

以弗所公會議

431 · 以弗所
Council of Ephesus

層級:信條 爭的是:兼有 ↕ 時間軸
第三次基督教全體大會。⚠ Theotokos 意為「生神的人」,是「耶穌是真神」這個信念的指針 —— 爭點從來不是馬利亞的地位。
爭點
馬利亞可否稱為 Theotokos(生神的人)?實即:基督的二性如何在一個位格里?
主張
亞歷山大的區利羅:永恒神的兒子與童貞女馬利亞的兒子是一位並同一個人,故馬利亞當之無愧可稱為神之母。
對立主張
涅斯多留:神性不會為人所生;馬利亞所生的是耶穌基督這個人,應稱 Christotokos。
裁定
區利羅與忠於他的主教先到,等候數日後,在涅斯多留與全部安提阿主教缺席的情形下開會。重申尼西亞信經;為區利羅致涅斯多留的第二封信背書;譴責涅斯多留並褫奪其一切尊榮(譴責文稱其為「新的猶大」)。未頒新信經,但確立一句幾乎逐字抄自區利羅來信的信念。
餘波
安提阿主教隨後抵達,另開一個對台的以弗所大會,譴責區利羅、重新確認涅斯多留。西方主教與教宗代表又從羅馬趕到加入區利羅一方。「整個情況亂得一團糟,最後只有訴諸皇帝的權威才能解決。」兩年後雙方簽署《重聚信條》(433),使兩城不至徹底分裂 —— 但雙方各解其意。

⭐【本次大會的另一半 —— 恩典線】以弗所大會在處理涅斯多留之外,也譴責了伯拉糾主義,而伯拉糾此時可能已經去世 —— 即他是在身後被定罪的。⚠ 兩案被同一次大會一並處理,後世遂有人把兩者說成同一路貨色 —— 約翰·卡西安在《駁聶斯脫利的道成肉身說》中就試圖建立這種聯繫。岡察雷斯直斥此說:「事實上除了二者均被以弗所公會議譴責過之外,再沒有其他共同之處。」⭐ 這是教義史上一種常見的錯認:被同一次會議定罪,不等於錯得一樣。

這個事件在哪幾條議題線上

基督論 爭論 裁定

在對方全體缺席的情形下開會 —— 裁定並不等於公義的程序。

恩典與自由意志 第一場·伯拉糾之爭 裁定

⭐ 本站第一個雙線節點 —— 同一次大會,一半屬基督論,一半屬本線。伯拉糾很可能是在身後被定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