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線問的是:一個人憑什麼被神算為義?
⭐ 先記住一件事,整條線都從這裡長出來 —— 分歧的起點是【一個詞的兩種讀法】。拉丁文 iustificare(稱義)在文法上兩種讀法都通:奧古斯丁一路讀作「使之為義」,稱義是神把公義真正注入罪人裡面、使他真的變成義的,這是一個【過程】;路德一路讀作「宣告為義」,稱義是神宣告罪人與他的關係正確,而那義始終是基督的,這是一個【判決】。一千年的分歧,起點是這個詞該怎麼讀。
⚠ 請與前置的線三對照,那裡有兩處同類的事:羅馬書 5:12 的拉丁譯文「在他裡面」撐起了西方原罪論;奧古斯丁與伯拉糾所說的「自由意志」是兩個不同的定義。本線自己也再記了兩次:梅傑「栽的地方不在神學,在造句」;門諾攻擊路德時讀錯了路德,而別人讀門諾也未必讀對。⭐ 教義史上有相當一部分分歧,先是語言與印象的問題 —— 本模塊到此記了五次。
⚠ 讀之前另須知道三件事。
一、這條線【有兩個裁定,不是一個】:1547 年特倫特會議第六會期、1577 年路德宗《協和信條》。兩個裁定各自對自己那一邊有效,彼此不承認。
二、16 世紀關於稱義的三場大架【全打在路德宗內部】(反律法之爭、梅傑之爭、奧西安德之爭),而改革宗內部的大架打在預定論上 ——因為稱義是路德宗神學的中心,不是改革宗神學的中心。各自最要緊的那根柱子被碰了,才會真打。
三、⚠ 在本站所用的底本里,稱義作為一個【被爭論的議題】基本上是 16 世紀才開始的,它的前史只有奧古斯丁與阿奎那兩個點。本站不假裝這條線有一條從使徒時代拉下來的連續線索。
⚠ 最後,這條線【沒有收口】。它不是被裁定終結的,是被繞開的 ——1675 年敬虔主義把問題整個挪了位置:從「義是歸給的還是注入的」,變成「這個問題還是不是重點」。而挪位置也沒有解決什麼:從門諾(16 世紀)到施本爾(17 世紀)到衛斯理(18 世紀),同一條指控出現了三次,說明這條線的兩側一直都在。
⚠ 一處本站必須向讀者承認的缺口:1999 年天主教與路德宗簽署的《因信稱義聯合聲明》,是這條線四百五十年來最接近真正收口的一件事 ——而本站現用的三本底本都成書於其前或未及收錄,故本模塊暫無此節點。本站不假裝這條線停在 1791 年。
⭐ 兩邊爭的是同一件事的兩頭:義到底在誰身上。
注入說(奧古斯丁—阿奎那—特倫特)怕的是:若義只是宣告的、人裡面沒有真的改變,那人就可以既得救又照舊作惡。
歸算說(路德—加爾文—克蘭麥)怕的是:若人必須先真的變義才能被算為義,那救恩就取決於人變成了什麼樣,良心永無平安。
⚠ 但請不要把這條線讀成兩個陣營。它至少有四種立場:除上述兩種外,奧西安德說義是【住進來的基督的神性】(既非注入亦非歸算),重洗派門諾一方則根本不接受把稱義講成一樁【法理的】事。
⭐ 而兩邊都答過同一個反問「那稱了義就可以照舊犯罪嗎」:加爾文說「稱義的基督徒設法表現出稱義的成果」,克蘭麥說沒有善行的信心「是死亡的、魔鬼的、虛假的與偽造的信心」,《協和信條》第四條則兩個極端都否 —— 既不說「善行對得救是必要的」,也不說「善行有損於得救」。⚠ 分歧是真的,但沒有一方主張過可以照舊犯罪。
⭐ 一百五十年後,兩邊怕的還是同兩件事:敬虔主義怕稱義變成一句不改變人的空話,路德宗正統怕良心重新被自己的表現綁架。這條線上真正穩定的,不是答案,是這兩種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