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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思想史 · 議題線 6

聖經與傳統

裁定 3 條 問題提出 2 條 爭論 9 條 餘波 5 條
這條線要回答的那一個問題 什麼算標準?
⬑ 請先讀 教會論與權威 144 – 19 個節點 至今未有定論 ↕ 主時間軸
讀這條線之前

這條線問的是:什麼算標準?

⚠ 先讀前置的線五 —— 那條線問「說了算的是誰」,本線問「憑什麼算」。

⭐⭐ 本線的題眼,是奧爾森的一句話:「事實上,在某種意義上,【基督教從來都沒有舉世一致公認的聖經正典】!」
⚠ 這句話可核,而且要分兩半說 ——
【新約】有共識:397 年之後定案,此後所有主要教派都接受。
【舊約】沒有:天主教把次經收在正典內;東正教尊為次要、但否認與其餘各卷同等;新教最後完全拋棄 —— ⚠ 而理由值得記住:「因為這些書籍與羅馬天主教的神學牽扯太深。」⭐ 三個傳統,三本舊約,至今如此。

⭐⭐ 請先記住一件事:這條線上出現過【四種】答案,不是兩種。
【聖經】【傳統】【新預言】【經驗】——
後兩種都被主流否定了,卻都沒有消失:
2 世紀的孟他努說教會領袖「把聖靈趕到書本中」,主張聖靈仍在說新的話;19 世紀的施萊爾馬赫說「經驗是更高的權威」,主張聖經「不是絕對的權威,而是記錄了最早期基督徒群體的宗教經歷」。⚠ 前者被逐出教會(那「或許是基督教的第一次內部分裂」),後者被整整一代保守派當作「現代主義的單一禍因」。⭐ 但今天仍有大群基督徒實際上站在這兩個答案上 ——本站把它們與另兩種並列,讀者才好看清自己站在哪裡。

⭐ 這條線走過三個階段,每一段問的都是同一件事的下一層:
【一、邊界在哪裡】(2–4 世紀)正典是被異端馬西昂逼出來的;而 3 世紀就有兩種做法 —— 特土良把經目當作「黑或白」的二選一,俄利根承認「一套可疑並有爭議、但仍然有用」的著作。⚠ 定案那一刻,皇帝的手在場。
【二、聖經與傳統孰高】(16 世紀)特倫特把傳統與聖經放在同等地位上;路德把聖經稱為「皇后」——「教宗、路德、奧古斯丁、保羅,甚至天上的天使」都只能作它的門徒。⚠ 但他自己在聖經內部又分了等級,奧爾森的判語:他的聖經教義「非常含糊,所製造的問題與解決的問題不相上下」。
【三、聖經本身可不可錯】(19–20 世紀)⚠ 而這一層是新的 ——奧爾森明記:「早期改教家固然堅守『惟獨聖經』的宗旨,【卻從來沒有教導字句默示,或是聖經絲毫無誤的觀點】,是後期基要主義鑒於自由派神學興起,才界定這些教義的必須性。」⚠ 但他緊接着補了另一半:「這些重要教義或隱或顯,一直存在於古典新教神學,本來不需要刻意強調」——自由派公然質疑聖經權威之後,才需要這麼做。

⚠⚠ 本線【沒有收口】。它的最後一站不是一次會議,是一個至今仍在的局面:標準被定得越來越硬,而越硬就越容易變成測試人的清單 ——奧爾森記下 1919 年起「基要主義陣營里就有些人喜歡製造分裂,並且故意用些伎倆來測試基督徒的信仰是否正確」,其終點是一個叫作「第二分離」的詞:「甚至與那些分離不夠強烈的基要派斷絕所有來往。」

⚠ 一處本站必須承認的缺口:【自由派那一邊在本模塊沒有節點】。奧爾森第三十二章專講自由派,材料是有的,但那屬於「神論」「啟示論」的範圍,不在本模塊六條議題線的題目之內。故本線最後一段只有反對自由派的一方在完整說話 ——自由派的立場只在《基要真理》一條的反方欄里按底本作了概括。本站把這個不對稱說在明處。

這關乎救恩的什麼

⭐ 這條線關乎救恩,因為它決定了人到哪裡去聽神的話。

若標準是聖經而聖經在傳統之下,那麼一個人讀經時讀到的意思,最終仍要由教會來認可(1546 年特倫特:「判斷《聖經》的真正的意思和解釋的權力屬於教會」)。若標準是聖經而聖經在傳統之上,那麼一個平信徒拿着譯本就可以直接面對神的話 ——⚠ 而代價是:誰來判斷他讀錯了沒有。

⚠ 而這條線上其實有四種答案,不是兩種(見導讀)。另兩種各自怕的也很具體:孟他努怕【聖靈被一本寫完的書關起來】;施萊爾馬赫怕【基督教被化約成一套必須先證明為無誤的命題,在現代人面前必然失守】。⭐ 四種恐懼都是真的,而每一種的解藥都會喂大另一種。

⭐ 兩邊怕的事同樣具體:一邊怕的是【各人憑己意解經,福音碎成千百種】;一邊怕的是【教會把自己的話安在神的話上面,而無人能糾正】。

⚠⚠ 而本線走到今天的實況,是這兩種恐懼的一個意外結局:為了防住後一件,有人把標準定得越來越硬;而標準越硬,前一件就以另一種形式回來了 ——【不是各人解經不同,是各人的清單不同,然後彼此分離】。

⭐ 最後是兩句格言,本站把它們並排留在這裡,不加評斷:
敬虔派說:「如果你的【心是溫暖的】,把手伸給我。」
基要派說:「如果你的【信仰是正確的】,把手伸給我。」
⚠ 而基要派為什麼這樣選,理由並不刻薄:他們信不過宗教經驗,「因為它們被自由派據為己有」,也「沒有測試正統信仰經驗的標準。但是正統信仰能夠衡量」。⭐ 他們選了一條【可以檢驗】的路 —— 這是一個真實的難處,不是偏執。⚠ 但代價是:可檢驗的東西,也最容易被拿來當作門檻。

1裁定
亞
裁定
約298 – 373
Athanasius
⚠ 367 年復活節信列出二十七卷。但他「並不是在介紹一個新建的經目,而是讓一個普遍公認的傳統拍板定案」。
✦
裁定
367 – 397
The New Testament Canon Settled
⭐ 新約塵埃落定。⚠ 而定案那一刻皇帝的手在場 —— 自由教會一端反對的正是這只手。舊約的爭議則延續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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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
1546
Council of Trent, Session IV: Scripture and Tradition
⭐ 不但肯定傳統的權威,「而且甚至把傳統和《聖經》放在同等地位上」。次經與拉丁通行本的地位也在這一會期定下。
2問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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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
約144
Marcion's Canon
⭐⭐ 正典這件事是被一個異端逼出來的 ——「基督教聖經的觀念與實現,是馬西昂的成果。」
馬
對立主張
活躍 144
Marcion
⭐ 可能是想要定義聖經正典的第一位基督徒。⚠ 終結他的不是神學辯論,是皇帝。
3爭論
✦
爭論
約170
The Muratorian Canon
⭐ 教會第一次動手劃邊界 —— 而它劃出來的那條線與今天的新約不一樣,這比它的內容更重要。
孟
對立主張
活躍 156
Montanus
⭐⭐ 第三個答案:新預言。他控告教會領袖「把聖靈趕到書本中」。⚠ 穆拉多利經目那句「不會伸手擁抱有些人所宣告的新預言」,擋的就是他。
愛
主張
活躍 180
Irenaeus
⚠ 他把《黑馬牧人書》接受為聖經 —— 而那本書最終沒有進正典。他與波利卡普的師承,是「先知與使徒原則」最具體的例子。
特
主張
約155 – 約220
Tertullian
⭐ 邊界要劃死的那一種:他把經目當作「黑或白、是或否的二選一範疇」。
俄
對立主張
約185 – 約254
Origen
⭐ 邊界可以留活口的那一種:他承認「一套可疑並有爭議、但仍然有用」的著作。3 世紀就有兩種做法。
威
對立主張
約1330 – 1384
John Wycliffe
⭐ 若標準是聖經而聖經只有神職人員讀得到,那「標準在聖經」實際仍等於「標準在神職人員」——所以翻譯是那個主張的必要條件。
伊
承接
約1466 – 約1536
Desiderius Erasmus
⭐ 1514 年批判式希臘文新約 ——「惟獨聖經」要能成立,先得有一本可靠的原文聖經。⚠ 他給了對手最要緊的工具,然後與對手爭了一輩子。
馬
對立主張
1483 – 1546
Martin Luther
⭐⭐ 聖經是「皇后」,而雅各書「真的是草木禾秸」。⚠ 惟獨聖經與它的難處,都在他一個人身上。
胡
承接
1554 – 1600
Richard Hooker
⭐ 權威的階梯:神→聖經→國家法律→個人良心。他不是把聖經降級,是在聖經之外還承認別的層級 —— 而清教徒認為這是開後門。
4餘波
施
對立主張
1768 – 1834
Friedrich Schleiermacher
⭐⭐ 第四個答案:經驗。「聖經既非超自然的啟示,亦非無誤。」⚠ 此後一整代保守派的工作,都是針對他的回應。
查
主張
1797 – ?
Charles Hodge
⭐「聖經於神學家,一如自然界於科學家。」⚠ 奧爾森評:基督教神學史上最獨斷的聖經惟一權威觀。
沃
主張
活躍 1887 – 1921
B. B. Warfield
原典無誤 —— 把無誤安放在一個已不存在的文本上。⭐ 而他本人「一直認為自己相信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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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論
1910 – 1925
The Fundamentals and the Rise of Fundamentalism
⚠ 清單開始變長 —— 而「有些列出的內容,以前並沒有任何主要的團體或學校認為是基要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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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波
約1925
Inerrancy and Separatism
⭐⭐ 本線的收口:不是一個事件,是一個至今仍在的局面。「如果你的信仰是正確的,把手伸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