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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比喻 · 單元二 · 失喪與尋找

浪子回頭

路 15:11-32(前文:路 15:1-10) · 讀 15 分鐘,想和寫 15 分鐘

扎根道核心課 · 第 3 課(共 9 課)

倫勃朗

父親低著頭,兩隻手放在跪著的兒子背上。兒子的頭髮剪得很短,一隻鞋掉在腳後,露出腳底。右邊站著一個穿紅袍、拄著杖的人,看著這一幕。你在這幅畫裡,先看見的是誰?

倫勃朗(Rembrandt van Rijn)《浪子回頭》(The Return of the Prodigal Son),約 1668 年,油畫,俄羅斯聖彼得堡冬宮博物館藏。公有領域。 Wikimedia Commons

一起讀路 15:1-3、11-32

1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

2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3耶穌就用比喻說:

(4–10 节)一個人失去一隻羊,一個婦人失落一塊錢,找著了,都請朋友鄰舍來一同歡喜。這兩個比喻在比喻庫裡各有一課。

11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貲財。

14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16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僱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

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

20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21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25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26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

27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28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29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31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32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當時現場

誰在場。 這一章開頭,在耶穌身邊的有兩群人:「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1 節);「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2 節),議論的是:「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2 節)。

為什麼講。 接下來「耶穌就用比喻說」(3 節)。這一章的三個比喻,是對著這句議論講的。

一連三個。 前兩個比喻很短,第三個最長。放在一起看:

失羊失錢兩個兒子
失去的一百隻羊,失去一隻(4 節)十塊錢,失落一塊(8 節)兩個兒子,小兒子「往遠方去了」(13 節)
怎樣找回來「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4 節)「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8 節)兒子「醒悟過來」(17 節),自己往回走;父親「相離還遠」就看見了(20 節)
結尾「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6 節)「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9 節)父親說「我們理當歡喜快樂」(32 節);大兒子「不肯進去」(28 節)

前兩個比喻,都停在一同歡喜上。第三個比喻多了一個人:有人不肯一同歡喜。

講解

看見什麼。 這個比喻有兩個兒子,兩個都離父親很遠。小兒子「往遠方去了」(13 節);大兒子就在家門口,卻「生氣,不肯進去」(28 節)。

父親兩次主動迎向兒子:一次是小兒子「相離還遠」,他就看見了,「跑去抱著他的頸項」(20 節);一次是大兒子在門外,「他父親就出來勸他」(28 節)。

兩個兒子都說到了僱工、服事:小兒子想好的話是「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19 節);大兒子說「我服事你這多年」(29 節)。父親對兩個人,說的都是兒子:說小兒子是「我這個兒子」(24 節),對大兒子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31 節)。

還有兩句話放在一起看:大兒子說「你這個兒子」(30 節),父親回他的是「你這個兄弟」(32 節)。

比喻停在父親勸大兒子的話上。大兒子後來進去了沒有,經文沒有寫。

如果我在場。 那天在場的有稅吏和罪人,也有法利賽人和文士(1–2 節)。稅吏聽見的,是一個遠遠看見就跑去迎接的父親。法利賽人聽見的,是一個站在門外生氣的哥哥,還有父親出來勸他的那幾句話。兩群人聽的是同一個故事,各自都能在裡面找到自己。

神是怎樣的神。 兒子還在遠處,父親就看見了。他「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20 節),然後兒子才說出認罪的話(21 節)。兒子想好的那句「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19 節),到了父親面前沒有說出來,父親已經吩咐僕人拿袍子、戒指和鞋(22 節)。

對大兒子,父親也沒有不理他,而是「出來勸他」(28 節)。大兒子滿腹怨氣,父親的回答是:「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31 節)。

前兩個比喻裡,耶穌兩次說:一個罪人悔改,天上也這樣歡喜(7、10 節)。第三個比喻裡,歡喜是父親先開始的:「我們可以吃喝快樂」(23 節)。

和我有什麼關係。 這個比喻常被叫作“浪子回頭”,可是它的第一句是「一個人有兩個兒子」(11 節),結尾停在大兒子身上。

離家的兒子,一看就知道是走失了。在家的兒子走失了,卻不容易看出來:他「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29 節),卻不肯進父親的家。

如果你像小兒子:父親沒有等他走到門口,也沒有等他把話說完。

如果你像大兒子:父親也出來找你了。他對你說的話是:「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31 節)。

不同的看見

下面三位都是英國的解經家:馬亨利(1662–1714)、吉爾(1697–1771)、克拉克(約 1760–1832)。各段都譯自英文原著,出處附在後面。

經文自己說的(三家都照這個講): 這個比喻是對著法利賽人和文士的議論講的(1–3 節);父親收回走失的兒子,叫全家一同歡喜(22–24 節)。下面三處,是經文沒有講明、歷代讀法不同的地方。

一、大兒子指的是誰?

吉爾

大兒子“不是指天使”,“也不是指真正歸正、在教會里有些年日的人”,“也不是泛指與外邦人相對的猶太人”;“特指的是文士和法利賽人,與稅吏和罪人相對”。

John Gill,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路 15:25。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By "the elder son" is meant, not angels…nor truly converted persons, of some standing in the church…nor the Jews in general, in distinction from the Gentiles…the Scribes and Pharisees in particular are meant, in opposition to the publicans and sinners

馬亨利

他先說大兒子“代表一般的猶太人,特別是法利賽人”。又說:“這裡的大兒子,也可以理解為真正良善的人,從小就是這樣,從來沒有走上放蕩的路”;結尾父親那句「兒啊!你常和我同在」(31 節),“用在這樣的人身上毫無困難,用在文士和法利賽人身上卻不合適”。

Matthew Henry,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Vol. V,路 15:11-32。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The former represents the Jews in general, and particularly the Pharisees

But by the elder brother here we may understand those who are really good, and have been so from their youth up, and never went astray into any vicious course of living…and to such these words in the close, Son, thou art ever with me, are applicable without any difficulty, but not to the scribes and Pharisees

克拉克

他在不同的地方給了三種說法:大兒子“大概是指生活規矩、有道德的人,和前面那個浪子相比,他們不需要悔改”(25 節注);大兒子生氣,“指的是第 1、2 節所說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憤慨”(28 節注);全章末了又說,小兒子“可以代表外邦世界”,大兒子代表“猶太民族”。

Adam Clarke, Commentary on the Bible,路 15:25、28 及全章末。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His elder son - Meaning probably persons of a regular moral life, who needed no repentance in comparison of the prodigal already described

This refers to the indignation of the scribes and Pharisees, mentioned Luke 15:1 , Luke 15:2

In this parable, the younger profligate son may represent the Gentile world; and the elder son, who so long served his father…the Jewish people

怎麼看: 三家都認為,大兒子首先對著的是當時議論耶穌的法利賽人和文士。大兒子的話也和他們的議論很像:他們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2 節),大兒子說「你這個兒子……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30 節)。至於今天讀的人,大兒子還可以指誰,三家說得不一樣:吉爾只認文士和法利賽人;馬亨利認為也可以指一向良善的人;克拉克除了這兩種,還把它推到猶太人和外邦人。經文只寫到父親勸他,沒有寫他進去沒有——這一問,留給每一個聽的人。

二、袍子、戒指、鞋,代表什麼?

馬亨利

“第一,基督的義就是那袍子,那上好的袍子,他們穿上的就是它。”“第二,聖靈的憑據就是手上的戒指;我們靠著聖靈受了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第三,平安的福音所預備的,就像腳上的鞋(弗 6:15)。”

Matthew Henry,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Vol. V,路 15:11-32。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First, The righteousness of Christ is the robe, that principal robe, with which they are clothed

Secondly, The earnest of the Spirit, by whom we are sealed to the day of redemption, is the ring on the hand.

Thirdly, The preparation of the gospel of peace is as shoes for our feet ( Eph. vi. 15 )

吉爾

袍子也是“基督的義,常被比作袍子或衣服”;戒指卻是“神永遠的愛;它像戒指一樣是圓的,沒有起頭,也沒有終結”。

John Gill,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路 15:22。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the righteousness of Christ which is often compared to a robe, or garment

by the "ring" is meant the everlasting love of God; and which, as a ring, is round, and has neither beginning nor end

克拉克

他在逐節註釋裡,講的是當時的意思:“賜戒指,在古時是尊榮和體面的記號”,並引了法老把戒指給約瑟的事:「法老就摘下手上打印的戒指,戴在約瑟的手上」(創 41:42)。

Adam Clarke, Commentary on the Bible,路 15:22。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Giving a ring was in ancient times a mark of honor and dignity

怎麼看: 經文自己說的:兒子想好的話是「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19 節),父親給他的是袍子、戒指、鞋和肥牛犢,理由是「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24 節)——他是作為兒子被接回來的。三樣東西各代表什麼,經文沒有說。馬亨利和吉爾都把袍子讀成基督的義;到了戒指,一位說是聖靈,一位說是神永遠的愛——這是寓意讀法:給每一樣東西找一個對應,不同的人就找出不同的對應。讀這一節,先抓住經文自己說的。

三、“把我當作一個僱工”,為什麼沒說出口?

馬亨利

“我們不能認為他忘了,更不能認為他改變了主意……是他父親打斷了他,沒讓他說出來。”

Matthew Henry,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Vol. V,路 15:11-32。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We cannot think that he forgot it, much less that he changed his mind…but his father interrupted him, prevented his saying it

克拉克

“他那顆溫柔的心,等不及兒子把認罪的話說完。”

Adam Clarke, Commentary on the Bible,路 15:21。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His tenderness of heart cannot wait till the son has made his confession

吉爾

兒子“沒有被允許說‘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因為這一點不能答應:兒子永遠是兒子,不能變成僕人”。

John Gill,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路 15:21。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he was not allowed to say, "make me as one of thy hired servants"; because this could not be granted; for a son is always a son, and cannot become a servant

怎麼看: 三家說的理由不同,看見的是同一件事:兒子的話還沒說完,父親已經開口了。經文寫的是「父親卻吩咐僕人說」(22 節)。在這之前,父親已經「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20 節)。

原文詞眼

動了慈心σπλαγχνίζομαι,splanchnizomai

父親遠遠看見兒子,「就動了慈心」(20 節)。“動了慈心”在希臘文裡是一個詞。

這個詞從“臟腑”(σπλάγχνον)來。Thayer 的希臘文辭典解釋:本義是“臟腑被觸動”,引申為“動了憐憫,憐憫人”,“因為古人認為臟腑是愛和憐憫所在的地方”。

Thayer's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G4697。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properly, to be moved as to one's bowels, hence, to be moved with compassion, have compassion (for the bowels were thought to be the seat of love and pity)

這個詞在新約裡一共出現 12 次,都在福音書裡。三次在耶穌的比喻裡:不饒恕的惡僕裡的主人(太 18:27)、好撒瑪利亞人(路 10:33)、浪子的父親(20 節),和合本這三處都譯作“動了慈心”。其餘九次,說的都是耶穌自己,如「耶穌就動了慈心」(太 20:34),「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太 9:36)。

請思考

沒有標準答案,不打分。寫下來,只給自己看。

  1. 兩個兒子,你這些日子比較像哪一個?是在“遠方”,還是就在家門口,卻不肯進去?
  2. 小兒子想好的話是「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19 節)。你在神面前,有沒有想過“我不配,能當個僱工就好”?
  3. 大兒子說「你這個兒子」(30 節),父親說「你這個兄弟」(32 節)。有沒有一個人,你心裡不太願意叫他“弟兄”或“姐妹”?
  4. 再看一次倫勃朗的畫:父親的兩隻手放在兒子背上,右邊有人站著看。如果你是站在旁邊看的人,你臉上會是什麼表情?

這週去做

想一個你心裡不太願意叫他“弟兄”或“姐妹”的人。這週用他的名字,為他禱告一次。

如果合適,為他身上的一件好事,真心對他說一句“真好”。

週末問自己:這一週,我在門裡,還是在門外?

延伸參考

  • Matthew Henry,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Vol. V:路 15:11-32(英文原著,公有領域,CCEL 可免費讀全文)
  • 莫理斯(Leon Morris)著,丁道爾新約註釋《路加福音》:路 15:11-32
  • 施諾格拉斯《主耶穌的比喻》:浪子的比喻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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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錢 路 15:8-10 即將上線
  • 浪子回頭 路 15:11-32 本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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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和合本(1919),用字按本站規則現代化。「不同的看見」裡的註釋都譯自英文原著(公有領域),每段可展開看英文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