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語言

简体中文 正體中文 English
耶穌的比喻 · 單元二 · 失喪與尋找

失錢

路 15:8-10(前文:路 15:1-7) · 讀 15 分鐘,想和寫 15 分鐘

一間空蕩蕩的屋子,牆上有一大片影子。一個婦人彎著腰,一手提著裙子,一手舉著一盞小燈,湊近地面在找。地上有一隻翻開的箱子、幾塊布、一個空籃子和一隻盆。屋裡只有她手裡這一點光。你覺得她已經找了多久?

多梅尼科·費蒂(Domenico Fetti)《失錢的比喻》(Parable of the Lost Drachma),約 1618–1622 年,油畫木板,德國德累斯頓歷代大師畫廊藏。公有領域。 Wikimedia Commons

一起讀路 15:8-10

(1–7 节)稅吏和罪人挨近耶穌,法利賽人和文士議論“這個人接待罪人”;耶穌講了迷羊的比喻(見迷羊一課)。

8“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著嗎?

9找著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10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當時現場

誰在場。 這是耶穌對法利賽人和文士那句議論講的第二個比喻:他們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路 15:2)。前一個是一百隻羊失去一隻,這一個是十塊錢失落一塊,後面接著是兩個兒子。

一塊錢有多少。 和合本譯作“塊錢”,原文是“德拉克馬”,一種希臘銀幣。Thayer 的希臘文辭典說,它“和羅馬的得拿利差不多重”;克拉克也說“和羅馬的得拿利價值差不多”。得拿利,和合本在別處譯作“一錢銀子”,是一天的工錢:「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太 20:2)。這樣看,一塊錢差不多是一天的工錢,十塊錢是十天的工錢。

Thayer's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G1406;Adam Clarke, Commentary on the Bible,路 15:8。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a drachma, a silver coin of (nearly) the same weight as the Roman denarius (see δηνάριον): Luke 15:8f.

The Grecian drachma was worth about sevenpence three farthings of our money; being about the same value as the Roman denarius.

羊和錢,放在一起看:

迷羊失錢
誰失去了「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路 15:4)「一個婦人有十塊錢」(8 節)
失去多少一百隻裡的一隻十塊裡的一塊
在哪裡找「撇在曠野,去找」(路 15:4)在自己家裡:「點上燈,打掃屋子」(8 節)
怎樣找「直到找著」(路 15:4)「細細地找,直到找著」(8 節)
找著以後「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路 15:6)「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9 節)
耶穌的話「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路 15:7)「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10 節)

兩個比喻差不多一樣,只是換了人,換了地方:一個是男人在曠野,一個是婦人在家裡。

講解

看見什麼。 婦人做了三件事:點燈,掃屋,細細地找(8 節)。點燈,因為屋裡暗;掃屋,因為錢可能落在角落裡;細細地找,因為一塊錢很小,一不留神就漏過去。馬亨利說,她點上燈,“照門後,照桌子底下,照屋裡每一個角落”。

Matthew Henry,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Vol. V,路 15:1-10。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The woman lights a candle, to look behind the door, under the table, and in every corner of the house, sweeps the house, and seeks diligently till she finds it.

找著了,她請朋友鄰舍來一同歡喜(9 節)。馬亨利說,她這樣高興,“哪怕請朋友來慶祝,花掉的比那塊錢還多,也願意”。

Matthew Henry,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Vol. V,路 15:1-10。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She was glad that she had found the piece of money, though she should spend it in entertaining those whom she called to make merry with her.

如果我在場。 法利賽人和文士剛聽完牧人的故事,耶穌又講了一個。這一次不在曠野,就在家裡,是每個人都做過的事:東西丟了,點燈翻找。聽的人很難說“我不會這樣做”。

兩個比喻的結尾都是同一句邀請:「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9 節),迷羊那裡也一樣(路 15:6)。法利賽人和文士在議論,耶穌在請他們一同歡喜。

神是怎樣的神。 錢自己不會動,不會叫,也不知道自己丟了。羊走失了還會咩咩叫,錢連這個也不會。找回來,全靠那個找的人。

耶穌說,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10 節)。天上為一個人歡喜,就像這個婦人為一塊錢歡喜:不是因為它值錢,是因為它是她的,丟了。

和我有什麼關係。 一塊錢,在十塊裡只佔一塊;一個人,在一大群人裡也只是一個。可是在找的人眼裡,丟了的那一個,就是全部。

讀這個比喻,先認出自己就是那塊錢:不是我們找到了神,是神點上燈來找我們。然後也想一想:我們的家裡、教會里,有沒有哪一個人,落在角落裡,很久沒有人注意?

不同的看見

下面三位都是英國的解經家:馬亨利(1662–1714)、吉爾(1697–1771)、克拉克(約 1760–1832)。各段都譯自英文原著,出處附在後面。

經文自己說的(三家都照這個講): 這個比喻和迷羊一樣,是回答法利賽人和文士的議論(路 15:1-3);婦人找那失落的錢,直到找著,並且請人一同歡喜(8–9 節);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這樣歡喜(10 節)。下面兩處,是經文沒有講明、歷代讀法不同的地方。

一、找錢的是誰?點燈、掃屋代表什麼?

吉爾

“婦人”是指基督;“燈是指福音本身”。他說這個比喻和迷羊用意相同,“只是這裡更顯出罪人在歸正上是被動的:在歸正的第一步上,罪人能出的力,不比一塊失落的錢對自己被找到能出的力更多;歸正純粹是神的工作”。

John Gill,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路 15:8。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and by the "woman" the proprietor of them, is meant Christ

but by this candle is meant, the Gospel itself

only the passiveness of a sinner in conversion is here more fully signified; who can contribute no more to the first act of conversion, which is purely God's work, than a lost piece of silver to its being found

馬亨利

點燈、掃屋、細細地找,“代表神領失喪的靈魂回到他那裡所用的各樣方法:他點亮了福音的燈,不是要照出他到我們這裡的路,而是要照出我們到他那裡的路”。

Matthew Henry,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Vol. V,路 15:1-10。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This represents the various means and methods God makes use of to bring lost souls home to himself: he has lighted the candle of the gospel, not to show himself the way to us, but to show us the way to him

克拉克

他把這幾個動作用在罪人自己身上:“他得掃屋——除掉自己的惡行;細細地找——用盡一切蒙恩的方法,不住地呼求神,直到神再向他仰臉。”他又提醒:“這類比喻不能處處套用……只是講道的人要小心,不可把違背基督話語莊重的意思硬加上去。”

Adam Clarke, Commentary on the Bible,路 15:8。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He must sweep the house - put away the evil of his doings; and seek diligently - use every means of grace, and cry incessantly to God, till he restore to him the light of his countenance.

Though parables of this kind must not be obliged to go on all fours, as it is termed; yet they afford many useful hints to preachers of the Gospel

Only let all such take care not to force meanings on the words of Christ which are contrary to their gravity and majesty.

怎麼看: 這是寓意讀法:給比喻裡的每一樣東西找一個對應。三家找出的對應不一樣,最大的不同在“誰在找”:吉爾、馬亨利說是神在找,吉爾還特別說錢是全然被動的;克拉克卻把掃屋、細細地找,用在罪人自己身上。經文自己說的:點燈、掃屋、細細地找的,是那個婦人(8 節);耶穌說的結論是天上為悔改的罪人歡喜(10 節)。神的尋找和人的悔改怎樣放在一起理解,這一問,各教會的理解不盡相同,請向你所在的教會請教。

二、為什麼換成一個婦人?

馬亨利

“失錢的這裡設定是一個婦人,她為失落難過、為找著歡喜,大概比男人更動感情,所以更合這個比喻的用意。”

Matthew Henry,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Vol. V,路 15:1-10。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The loser is here supposed to be a woman, who will more passionately grieve for her loss, and rejoice in finding what she had lost, than perhaps a man would do, and therefore it the better serves the purpose of the parable.

吉爾: 他照寓意讀,婦人就是錢的主人,“是指基督”(見上一處)。

克拉克: 他沒有解釋為什麼是婦人,只提醒這類比喻“不能處處套用”(見上一處)。

怎麼看: 馬亨利從人情讀,吉爾從寓意讀,克拉克提醒別讀過頭。經文裡看得見的是:耶穌連講三個比喻,一個牧人、一個婦人、一個父親,牧羊的、持家的、當爹的,聽的人裡誰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日子。

原文詞眼

一塊錢δραχμή,drachmē

「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8 節)。

Thayer 的希臘文辭典解釋:“德拉克馬,一種銀幣,和羅馬的得拿利差不多重”;他列的經文,就是路加 15:8-9。

Thayer's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G1406。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a drachma, a silver coin of (nearly) the same weight as the Roman denarius (see δηνάριον): Luke 15:8f.

一塊銀幣,差不多一天的工錢,不是大錢,但也不是可以隨手丟掉的小錢。馬亨利說,這錢上“印著神的像和名號,所以要歸給神”。耶穌在別處也問過:「這像和這號是誰的」(太 22:20)?

Matthew Henry,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Vol. V,路 15:1-10。译自英文原著。

看英文原文

it is stamped with God's image and superscription, and therefore must be rendered to him.

這是寓意的讀法,但提醒了一件事:一塊錢值不值得找,不在它有多少,而在它是誰的。

請思考

沒有標準答案,不打分。寫下來,只給自己看。

  1. 你有沒有丟過一樣東西,翻遍了屋子去找?找著的時候,你是什麼心情?
  2. 錢自己不會動,全靠人來找。你回想自己是怎樣信主的:有多少是你在找神,有多少是神在找你?
  3. 在你的家裡、教會里,有沒有一個人像那塊錢,落在角落裡,很久沒人注意?
  4. 再看一次費蒂的畫:屋裡很暗,只有婦人手裡一盞小燈。如果你是她要找的那塊錢,你會在哪個角落?

這週去做

想一個在你身邊“落在角落裡”的人:很少說話的同事、很久不來聚會的弟兄姐妹、家裡被忽略的一位。這周主動找他說幾句話,或者請他吃一頓飯。

週末問自己:這一週,我點上燈去找誰了?

延伸參考

  • Matthew Henry,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Vol. V:路 15:1-10(英文原著,公有領域,CCEL 可免費讀全文)
  • 莫理斯(Leon Morris)著,丁道爾新約註釋《路加福音》:路 15:8-10
  • 施諾格拉斯《主耶穌的比喻》:失錢一章
帶小組一起讀這一課? 小組帶領指南:破冰 → 觀察 → 解釋 → 應用 → 禱告,約 55 分鐘,可列印一頁 A4 →

本單元其它比喻單元二 · 失喪與尋找

經文:和合本(1919),用字按本站規則現代化。「不同的看見」裡的註釋都譯自英文原著(公有領域),每段可展開看英文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