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 1:1-5 · 讀 10 分鐘,想和寫 15 分鐘
路得記的故事,發生在「士師秉政的時候」(1 節)。士師記的最後一句話是:「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 21:25)。
路得記只有四章。它從一場饑荒、三場死亡開始,到一份家譜結束。這一課讀的是開頭五節:一家人離開伯利恆,到了摩押地,最後只剩下一個女人。
1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2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裡。
3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
4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
5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一場饑荒。 故事從「國中遭遇饑荒」開始(1 節)。以利米勒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從猶大伯利恆往摩押地去寄居(1 節)。寄居,就是暫時住下。
住下來了。 可是經文接著說:「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裡」(2 節)。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4 節)。原本的暫時,變成了十年。
一個一個地死去。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3 節)。後來,「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5 節)。經文兩次用“剩下”:第一次還剩三個人,第二次只剩她一個。
經文沒有解釋。 這五節沒有說以利米勒去摩押對不對,也沒有說兩個兒子為什麼死。經文只記下發生了什麼,不替這家人下判斷。讀的人也不必替經文補一個原因。
兩個摩押媳婦。 在這五節裡,俄珥巴和路得只出現了一次:「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4 節)。經文還沒有說她們做了什麼。這時的路得,只是一個嫁進外地人家裡、又成了寡婦的摩押女子。
空了。 到第 5 節結束,拿俄米一無所有:沒有丈夫,沒有兒子,住在別人的地方。下一課,她要回伯利恆。她到了那裡,會對城裡的婦女說:「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得 1:21)。
律法裡有一條關於摩押人的規定:「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 23:3)。路得記卻一再稱路得為「摩押女子」(得 1:22;2:2、21;4:5、10)。
律法這一條說的是「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 23:3),沒有評論 1:4 的兩樁婚事。
這卷書的結尾,波阿斯娶了路得,生了一個兒子(得 4:13),起名叫俄備得(得 4:17);結尾的家譜寫道:「波阿斯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得 4:21-22)。故事開頭那個摩押寡婦,後來成了大衛的曾祖母。這一課先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後面幾課再一步一步讀下去。
失去,常常不是一次來的。拿俄米先離開了家鄉,再失去了丈夫,然後是兩個兒子。也許你也正走在這樣一段路上,一樣一樣地放手。
這一課沒有替你解釋為什麼。它只讓你看見:經文把拿俄米的空,一字一句地記了下來,沒有略過,也沒有急著安慰。故事還沒有結束。
這周去做: 寫下這些年你失去的一樣東西,在旁邊寫一句你想對神說的話——不論是感謝、問題,還是一句抱怨。
經文:和合本(1919),用字按本站規則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