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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帶領者

路得與拿俄米 · 小組帶領指南

共 7 課 · 如果你是組員,也歡迎看看——說不定下次就輪到你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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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指南怎麼用

  • 小組每次聚會讀一課。每課的經文、問題、講解都在課頁上,組員可以自己打印。
  • 帶領者只需要這一份:前面是每次都一樣的流程,後面是每一課的討論焦點和帶領提示。
  • 一課大約一小時。可以每週一次,也可以兩週一次,按小組的節奏來。

每次聚會約 55 分鐘

吃點東西、聊聊近況10 分鐘
一起讀10 分鐘
討論25 分鐘
這周去做5 分鐘
結束(禱告可選)5 分鐘
  • 開場:從上一課的“這周去做”問起:“做了嗎?怎麼樣?”第一課沒有上一課,就請每人說一句:為什麼想讀這個人物。帶領者先說自己的。
  • 一起讀:輪流讀經文,每人讀幾節。段與段之間那幾句交代,由帶領者來讀。
  • 討論:“想一想”不必全部討論。從四組裡各挑一兩題,再加上本課的討論焦點就夠了。
  • 這周去做:一起讀一遍,請每人想好這周要做的那一件小事。
  • 結束:可以用本課讀過的經文禱告。不習慣開口禱告的,一起安靜一分鐘也好。

第 1 課 · 空空地回來得 1:1-5

  • 焦點一(3、5 節):經文兩次用“剩下”。請組員說說:讀到「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心裡有什麼?
  • 焦點二(1–2 節):“寄居”變成“住在那裡”,再變成“約有十年”。請組員說說,自己有沒有一個原本只打算暫住的地方。
  • 焦點三(這周去做):每人寫下一樣失去的東西和一句對神說的話,下次聚會願意的可以說說。
  • 帶領提示:這一課碰到喪偶、喪子、離鄉,組員裡可能有人正在其中,第 8 題不追問,願意說的才說。不要替經文解釋以利米勒一家為什麼死——經文沒有說是懲罰,不要講成“離開應許之地就會遭禍”。路得記也不是婆媳相處之道,這一課不討論怎樣做婆婆、怎樣做媳婦。

第 2 課 · 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得 1:6-22

  • 焦點一(16–17 節):路得的話。請組員一起把“你……我也……”一句一句讀出來,說說哪一句最打動自己。
  • 焦點二(20–21 節):拿俄米的苦話。請組員說說:讀到「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你會想勸她,還是想陪她坐一會兒?
  • 焦點三(這周去做):每人想一個在難處中沒有離開自己的人,下次聚會願意的可以說說。
  • 帶領提示:這一課容易講成“路得是好媳婦,俄珥巴是壞媳婦”——經文沒有責備俄珥巴,不要替經文定罪。也容易講成“拿俄米信心軟弱,不該抱怨神”——經文照錄了她的話,沒有評論,不要替經文下判斷。路得記不是婆媳相處之道,這一課不討論怎樣做婆婆、怎樣做媳婦。組員裡可能有喪偶、喪子、對神有怨言的人,第 10 題不追問,願意說的才說。

第 3 課 · 拾麥穗得 2:1-13

  • 焦點一(2–3 節):是路得先說「容我往田間去」,經文接著說「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請組員說說:讀到“恰巧”,你怎樣看?
  • 焦點二(8–12 節):波阿斯怎樣照顧一個外邦寡婦。請組員一起數一數他說了幾件事、給了幾樣照顧。
  • 焦點三(這周去做):每人想一個身邊剛來、沒有依靠的人,下次聚會願意的可以說說:做了什麼小事?
  • 帶領提示:這一課容易講成“路得遇見了白馬王子”,或者開始猜路得和波阿斯之間的感情——經文沒有寫,不要替經文補。也不要把“恰巧”直接講成“一切都是神早就安排好的”,讓組員自己從經文裡看。路得記不是婆媳相處之道,路得向婆婆所行的,是波阿斯聽說的事,不要展開成“怎樣孝順婆婆”。組員裡可能有移民、剛到新地方的人,第 10 題願意說的才說。

第 4 課 · 翅膀底下得 2:14-23

  • 焦點一(15–16 節):波阿斯吩咐僕人多留一些;經文沒有寫路得聽見這些吩咐。請組員說說:自己有沒有過事後才知道,有人在背後為自己“多留了一些”?
  • 焦點二(19–20 節):拿俄米從「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得 1:21)到說出祝福的話。請組員留意:中間發生的,是很實際的一頓飯、一伊法大麥和一個名字。
  • 焦點三(這周去做):每人寫下一樣得到的照顧,下次聚會願意的可以說說。
  • 帶領提示:20 節「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的“他”,可以理解為耶和華,也可以理解為波阿斯,不必在組裡爭出結論。「至近的親屬」這一課只認識這個稱呼,不要展開成“波阿斯預表基督”——那是寓意式的講法,這套課程不這樣講。路得記也不是婆媳相處之道,23 節「路得仍與婆婆同住」不要講成“好媳婦的榜樣”。組員裡若有在異鄉打工、靠別人接濟的人,第 9、10 題不追問,願意說的才說。

第 5 課 · 禾場之夜得 3 章

  • 焦點一(9 節):拿俄米說波阿斯會告訴路得當作的事,可是先開口的是路得。請組員說說:路得求的是什麼?她用什麼稱呼波阿斯?
  • 焦點二(10–13 節):波阿斯的回答裡,有祝福、有安慰、有一個難處,也有起誓。請組員一樣一樣找出來。
  • 焦點三(這周去做):每人寫下一件正在等候的事,下次聚會願意的可以說說。
  • 帶領提示:這一課照經文讀,不渲染,不暗示。「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經文怎樣寫就怎樣讀,不要猜測、不要開玩笑,也不要替路得或波阿斯補出經文沒寫的心思和動機。不要評論拿俄米的安排聰明不聰明、冒險不冒險。這一章不是婚戀指南,也不是婆媳相處之道,不要講成“女孩子怎樣主動”或“媳婦怎樣聽婆婆的話”。「至近的親屬」只照經文和利 25:25 認識這個稱呼,不要講成“波阿斯預表基督”。第 8、9 題只把經文並列,讓組員自己看,不需要帶領者給出結論。

第 6 課 · 城門口得 4:1-12

  • 焦點一(1–2、9–10 節):波阿斯在城門口、在長老和眾民面前辦事,說了兩次「你們今日作見證」。請組員說說:為什麼要在眾人面前辦?
  • 焦點二(4–6 節):那人先答應要贖,後來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6 節)。請組員只看經文記下的話,說說讀到了什麼。
  • 焦點三(這周去做):每人想一件拖著沒說清楚的事,下次聚會願意的可以說說:辦了嗎?
  • 帶領提示:經文沒有寫那至近的親屬心裡怎麼想,也沒有責備他。不要把他講成自私的人、反面的榜樣,也不要替他推測原因。這一課也不展開成“至近的親屬預表基督”——這卷書裡的贖回,照經文講是一件家族、地業、留名的事。利 25 章、申 25 章只做對照,不要講成“波阿斯照著律法盡了某某本分”。路得記不是婆媳相處之道,這一課也不討論怎樣做婆婆、怎樣做媳婦。

第 7 課 · 大衛的曾祖母得 4:13-22

  • 焦點一(13 節):「耶和華使她懷孕」。請組員回想整卷書:敘述直接寫到神做事的只有兩處(得 1:6;4:13),其餘提到耶和華的,都是人口裡的禱告和祝福。神在這些平常的日子裡,在哪裡?
  • 焦點二(14–17 節):拿俄米從“空空的”到“抱在懷中”。請組員把第 1 課的「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得 1:5)和這一段放在一起讀。
  • 焦點三(這周去做):每人寫下一處看見神在平常日子裡做事的地方,願意的下次聚會說說。
  • 帶領提示:不要講成“受苦以後,神一定會補償你”——經文沒有說拿俄米失去的都被換回來了。組員中若有失去孩子、不能生育或長年等待的人,第 1、7 題和第 13 節容易碰到傷處,不要拿“耶和華使她懷孕”去安慰人,先陪伴,不講道理。第 15 節「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照經文讀,不要引申成“好媳婦的標準”——路得記不是婆媳相處之道。指向基督只讀太 1:5 一節,不展開成“波阿斯預表基督”。第 11 題只寫給自己。

通用帶領原則

  1. 帶領者不是老師,而是陪大家一起走的人。
  2. 讓每個人都有機會說話;話多的人,可以溫和地說“我們也聽聽還沒開口的朋友”。
  3. 不急著給答案。有人沉默,就多等幾秒。
  4. 答不上來的問題,可以說“我也不知道,我們一起查”,記下來下次再談。
  5. 組裡說的話不外傳。
  6. 開場時,帶領者可以先說自己的答案,示範可以很簡單、很誠實。
  7. 課文裡用直角引號括起來的是經文。經文沒寫的,我們只是猜;可以猜,但要說明是在猜。
  8. 碰到傷痛不追問。有人情緒起來了,會後單獨陪他;需要的話,請他所在教會的牧者或專業輔導一起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