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th & Naomi
……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得 1:16
「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得 1:1)。猶大伯利恆人以利米勒帶著妻子拿俄米和兩個兒子瑪倫、基連,往摩押地去寄居(得 1:1-2)。以利米勒死了;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俄珥巴和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得 1:4)。後來瑪倫和基連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得 1:5)。
經文沒有說以利米勒去摩押對不對,也沒有說他們為什麼死。
拿俄米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得 1:6),就起身回猶大去。她勸兩個兒婦回娘家,說:「耶和華伸手攻擊我」(得 1:13)。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得 1:14)。
路得說:「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得 1:16)。她又指著耶和華起誓:「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得 1:17)。
二人來到伯利恆,合城的人都驚訝。拿俄米說:「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得 1:20-21)。那時,「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得 1:22)。
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得 2:2)。經文說,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得 2:3)。
波阿斯聽說了她的事。路得俯伏在地,問他:「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得 2:10)?波阿斯回答,她向婆婆所行的,並她「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他都聽說了(得 2:11)。他說:「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得 2:12)。
波阿斯吩咐僕人多留麥穗給她(得 2:15-16)。路得回家,拿俄米聽見是波阿斯,就說:「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得 2:20)。路得在他的田裡拾麥穗,「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路得仍與婆婆同住」(得 2:23)。
拿俄米對路得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得 3:1)?她照婆婆的吩咐,夜裡到禾場去。波阿斯半夜醒來,問她是誰。路得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得 3:9)。
波阿斯說:「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得 3:11)。他又說:「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得 3:12);那人若不肯盡親屬的本分,他就起誓必為她盡本分(得 3:13)。拿俄米對路得說:「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得 3:18)。
波阿斯到了城門,那至近的親屬正好經過,波阿斯請他和十個長老坐下(得 4:1-2)。那人起初願意贖拿俄米的地,聽說還要娶路得,就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得 4:6)。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他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得 4:9);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得 4:10)。眾人說:「我們作見證」(得 4:11),並祝福他。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得 4:13)。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得 4:14);又說,這孩子是愛慕她的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得 4:15)。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得 4:16)。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得 4:17)。
路得記以一份家譜結束,從法勒斯寫到大衛(得 4:18-22),最後一句是:「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得 4:22)。開頭那個在摩押地失去丈夫的外邦寡婦,成了大衛的曾祖母。
馬太福音開頭耶穌基督的家譜裡寫著:「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波阿斯從路得氏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太 1:5)。
路得記以路得為名;作者是誰,經文沒有交代。
路得記 以路得為名的書卷;作者是誰,經文沒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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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和合本(1919),用字按本站規則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