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 4–27 選段 · 讀 10 分鐘,想和寫 15 分鐘
上一課,約伯的三個朋友來了。他們「同他七天七夜坐在地上,一個人也不向他說句話,因為他極其痛苦」(伯 2:13)。然後約伯開口了,他咒詛自己的生日(伯 3 章)。
這一課,朋友們也開口了。從第 4 章到第 27 章,三個朋友輪流說話,約伯一一回答,一共三輪。他們本來是來「為他悲傷,安慰他」(伯 2:11)。
1約伯回答說:
2這樣的話我聽了許多,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
3虛空的言語有窮盡嗎?有什麼話惹動你回答呢?
4我也能說你們那樣的話;你們若處在我的境遇,我也會聯絡言語攻擊你們,又能向你們搖頭。
5但我必用口堅固你們,用嘴消解你們的憂愁。
6我雖說話,憂愁仍不得消解;我雖停住不說,憂愁就離開我嗎?
約伯說,神使他睏倦,使親友遠離他;他覺得自己像被當作箭靶子,四面受攻擊。(7–14 節)
15我縫麻布在我皮膚上,把我的角放在塵土中。
16我的臉因哭泣發紫,在我的眼皮上有死蔭。
17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
18地啊,不要遮蓋我的血!不要阻擋我的哀求!
19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
20我的朋友譏誚我,我卻向神眼淚汪汪。
21願人得與神辯白,如同人與朋友辯白一樣。
22因為再過幾年,我必走那往而不返之路。
想讀全部:伯 4–27 章是三個朋友與約伯的三輪辯論,可以自己慢慢讀。
來的時候,是好的。 三個朋友聽說約伯的災禍,「各人就從本處約會同來,為他悲傷,安慰他」(伯 2:11)。他們陪約伯坐了七天七夜,一句話也沒說(伯 2:13)。經文沒有說這七天有什麼不對。
開口以後。 以利法第一個說話:「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伯 4:7)。比勒達說:「或者你的兒女得罪了他,他使他們受報應」(伯 8:4)。瑣法說:「所以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伯 11:6)。三個人說法不同,意思越來越近:你受苦,一定是因為你犯了罪。
他們的話也不全錯。 以利法說過:「他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伯 5:13)。後來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就引了這一句:「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林前 3:19)。所以,這一課不是要我們把三個朋友的每一句話都當成錯的。他們說的許多道理本身沒錯,錯在拿這些道理來解釋約伯的苦難。
叫人愁煩的安慰。 約伯說:「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2 節),又說:「你們是編造謊言的,都是無用的醫生。惟願你們全然不作聲,這就算為你們的智慧」(伯 13:4-5)。他甚至說,如果換了位置,「我也能說你們那樣的話」(4 節)。他知道這些話怎麼說,因為人人都會說。
約伯也不是每句話都對。 約伯說神「發怒撕裂我」(9 節),又說「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伯 27:6)。這些話,經文照實記下來。神後來在旋風中回答他,約伯也承認自己說了不明白的話——那是第 6、7 課的事。這一課,我們不替約伯的每一句話背書,也不替三個朋友做總裁判。
眼淚向著神。 約伯說「我的朋友譏誚我」,下一句是「我卻向神眼淚汪汪」(20 節)。他控訴神,可是他還在向神說話。他說:「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19 節)。在第 19 章,他說了更遠的一句:「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伯 19:25)。
神的定論。 辯論到第 27 章結束,沒有誰說服誰。整卷書最後,神對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伯 42:7)。神沒有逐句評分,可是他說了:用“受苦一定是因為犯罪”來解釋約伯的苦,是錯的。
三個朋友的想法很一致:好人有好報,受苦的人一定做錯了什麼。以利法說:「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伯 4:7);比勒達說:「神必不丟棄完全人,也不扶助邪惡人」(伯 8:20)。
約伯記把這個想法擺在桌面上,讓它說了二十多章,最後由神說:他們議論神,不如約伯說的是(伯 42:7)。
我們很容易成為以利法。看見別人受苦,心裡就想找一個原因:是不是他做錯了什麼?是不是他信心不夠?給苦難一個解釋,好像能讓我們自己安心一點。
三個朋友最好的時候,是那七天:坐在地上,一句話也沒說(伯 2:13)。
這周去做: 想一個正在難處裡的人。這周去看他,或者打一個電話,只問一句“你還好嗎”,然後聽,不急著解釋,也不急著給建議。
經文:和合本(1919),用字按本站規則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