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 8:1-17 · 讀 10 分鐘,想和寫 15 分鐘
上一課,「人將哈曼掛在他為末底改所預備的木架上」(斯 7:10)。
可是哈曼用王的戒指蓋印的旨意還在:在亞達月十三日,把各省的猶大人全然剪除(斯 3:12-13)。而王的旨意,「寫在波斯和瑪代人的例中、永不更改」(斯 1:19)。
這一課,以斯帖又去見王。
1當日,亞哈隨魯王把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家產賜給王后以斯帖。末底改也來到王面前,因為以斯帖已經告訴王末底改是她的親屬。
2王摘下自己的戒指,就是從哈曼追回的,給了末底改。以斯帖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產。
3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腳前,流淚哀告,求他除掉亞甲族哈曼害猶大人的惡謀。
4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以斯帖就起來,站在王前,
5說:“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傳旨,要殺滅在王各省的猶大人。現今王若願意,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為美,若喜悅我,請王另下旨意,廢除哈曼所傳的那旨意。
6我何忍見我本族的人受害?何忍見我同宗的人被滅呢?”
7亞哈隨魯王對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說:“因哈曼要下手害猶大人,我已將他的家產賜給以斯帖,人也將哈曼掛在木架上。
8現在你們可以隨意奉王的名寫諭旨給猶大人,用王的戒指蓋印;因為奉王名所寫、用王戒指蓋印的諭旨,人都不能廢除。”
9三月,就是西彎月,二十三日,將王的書記召來,按著末底改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並猶大人的文字方言寫諭旨,傳給那從印度直到古實一百二十七省的猶大人和總督、省長、首領。
10末底改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諭旨,用王的戒指蓋印,交給騎御馬圈快馬的驛卒,傳到各處。
11諭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猶大人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聚集保護性命,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
13抄錄這諭旨,頒行各省,宣告各族,使猶大人預備等候那日,在仇敵身上報仇。
14於是騎快馬的驛卒被王命催促,急忙起行。諭旨也傳遍書珊城。
15末底改穿著藍色白色的朝服,頭戴大金冠冕,又穿紫色細麻布的外袍,從王面前出來。書珊城的人民都歡呼快樂。
16猶大人有光榮,歡喜快樂而得尊貴。
17王的諭旨所到的各省各城,猶大人都歡喜快樂,設擺筵宴,以那日為吉日。那國的人民有許多因懼怕猶大人,就入了猶大籍。
哈曼的家產。 「當日、亞哈隨魯王把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家產賜給王后以斯帖」(1 節)。以斯帖把末底改是她親屬的事告訴了王(1 節);王把從哈曼追回的戒指給了末底改(2 節)。
流淚哀告。 可是旨意還在。「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腳前、流淚哀告、求他除掉亞甲族哈曼害猶大人的惡謀」(3 節)。「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4 節),這是第二次。
我何忍見。 以斯帖起來,站在王前,求王「另下旨意、廢除哈曼所傳的那旨意」(5 節)。她說:「我何忍見我本族的人受害、何忍見我同宗的人被滅呢」(6 節)。她自己已經安全了,她求的是她的本族。
人都不能廢除。 王說:「現在你們可以隨意奉王的名寫諭旨給猶大人、用王的戒指蓋印.因為奉王名所寫用王戒指蓋印的諭旨、人都不能廢除」(8 節)。舊的旨意不能收回,就另寫一道。末底改照樣「用王的戒指蓋印」,用各省的文字發出去(9–10 節)。新的諭旨準各省的猶大人在同一天「聚集保護性命」(11 節)。
歡呼快樂。 末底改穿著朝服從王面前出來,「書珊城的人民、都歡呼快樂」(15 節)。上一次旨意傳出的時候,「書珊城的民卻都慌亂」(斯 3:15)。這一次,「猶大人有光榮歡喜快樂而得尊貴」(16 節),各省的猶大人「都歡喜快樂、設擺筵宴、以那日為吉日」(17 節)。
後來,猶大人每年記念這件事。以斯帖記說,這兩日是「為猶大人脫離仇敵得平安、轉憂為喜、轉悲為樂的吉日」(斯 9:22),要「世世代代、記念遵守這兩日、使這普珥日在猶大人中不可廢掉」(斯 9:28)。
讀的人可以知道:“普珥日”的名字來自哈曼掣的“普珥”(斯 3:7)。猶大人世世代代記念的,就是這一次「轉憂為喜、轉悲為樂」(斯 9:22)。
也許你也有過“不忍見”的時候:看見一群人受苦,自己卻好像什麼也改變不了。也許你已經安全了,可是還有人在等。
這一課沒有說,只要你去求,事情就一定會翻轉。它讓你看見的是:以斯帖自己已經安全了,還是又一次俯伏在王腳前,「流淚哀告」(3 節);她說的是「我何忍見我本族的人受害」(6 節)。新約說:「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 12:15)。
這週去做: 想一群你“不忍見”他們受苦的人。這周為他們做一件實在的事:去看望,去打聽他們需要什麼,或者把他們的處境告訴能幫忙的人。
經文:和合本(1919),用字按本站規則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