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克墩前
安提阿
安提阿學派
別名:John of Antioch
⭐ 他是《重聚信條》(433)的另一位簽署人,而那是第一期唯一一份和解聲明。促成和解的是他提的那個條件:他有條件地同意放逐涅斯多留 —— 條件是區利羅須承認二性的信條為正統基督論。即:他用己方的敗局,換來了對方在教義上的讓步。
下面兩塊分開呈現:先是他自己的主張,再是教會的裁定。二者不合段 —— 被否決的意見在這裡保有同樣的分量。
他自己主張什麼
堅持基督具二性。以弗所大會遲到後,他另開一個對台的大會,譴責區利羅、重新確認涅斯多留為宗主教。
他在哪幾條議題線上
基督論
爭論 主張 他用己方的敗局,換來了對方在教義上的讓步 ——《重聚信條》的另一位簽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