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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y of Theology · 主教/宗主教

巴西尔

c.330 – c.379
Basil of Caesarea

尼西亚后 该撒利亚(加帕多家) 加帕多家 Also: 该撒利亚的巴西勒 · 大巴西勒 · 巴西流 · Basil the Great · 迦帕多加 · 卡帕多西亚
加帕多家三杰之一,「圣灵神学家」。他的《论圣灵》是基督教领袖或神学家关于圣灵位格所写的第一本完整论文,对尼西亚信经加入第三条款影响极大。⚠ 非安居拉的巴西勒(后者是类质派领袖,主张相反)。
Below: first his own position, then the church’s verdict — kept separate. A rejected opinion keeps equal weight here.
His own position
神是一位联合的存有,不是三位神,而是在永恒里互有关系的三个独立位格。驳欧诺米四条:一、神的本质不可理解 —— 人若宣称已知神的本质「就是自我尊大的罪证」(此说后成东方基督教思想的主要神学公理);二、不可拿人类的诞生类比神圣的生;三、阳光类比 ——「阳光与太阳本身同样古老,绝对不会有太阳存在,却没有阳光的时候」,故「生」也可以是永恒的;四、只有有位格的存有本身才能启示自己。另以彼得、雅各、约翰三人类比 ousia 与 hypostasis 之别,并以彩虹为喻:「位格的特质好像在彩虹里的色彩……但我们不能认为,他们在本性上具有任何差异。」
The church’s verdict
正统一方,教会尊为「伟大的巴西尔」。⚠ 但有两点须并记,不可只写光辉面:其一,他自己愿意容忍圣灵对父神而言的某种次位论 —— 子与圣灵「是在地位上次于神,但不是在存有上次于神」;其二,他为达目的「不但想说服他们,并且只要可能,还想胁迫他们」,纳西盎的格列高利与其弟尼撒的格列高利的主教之职,都是在他的胁迫下就任的。
What was at stake for salvation
⭐ 他驳斥圣灵次位论时最有力的一条,不是经文而是经历:「我们透过圣灵,可以回到乐园中、飞升到天上的国度、回复作为神后裔的身份、拥有称神为父的特权……圣灵既把神的救恩施行在我们的身上,我们怎能把他当作受造者,而不是神本身呢?」并推出:人若否认圣灵的神性,等于就是质疑父与子的神性。
Principal works
  • 论圣灵 约375
    关于圣灵位格的第一本完整论文,直接影响 381 年信经加入第三条款
  • 驳欧诺米 任主教前
    五卷本,对阿流主义的主要批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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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论 裁定 主张

「圣灵神学家」——《论圣灵》是关于圣灵位格的第一本完整论文,直接促成 381 年的第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