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根道 · 《怎樣讀聖經》第 7 課 / 共 7 課 · 從那時到今天 · 約 20 分鐘
哥林多教會問保羅:拜過偶像的祭物,基督徒能不能吃?保羅回答:
1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4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 7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汙穢了。 8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9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13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林前 8:1、4、7-9、13 · 和合本
雅各說:
22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23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 24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 25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雅 1:22-25 · 和合本
六課下來,我們學了先看見、看上下文、認文體。最後一課,走完最後一段路:從經文當時的意思,走到今天的我。
讀聖經的最後一步是應用,也是最容易出錯的一步:要麼跳得太快,一讀就說“這節經文是叫我……”;要麼停得太早,讀懂了,卻從來沒有行出來。雅各說得很直接:「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雅 1:22)。只聽不行,就像「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雅 1:23),一轉身就忘了。
這門課給你三步:當時說什麼?不變的是什麼?我今天怎樣行?拿林前 8 章走一遍。
第一步,當時說什麼。當時的問題是:拜過偶像的祭物,基督徒能不能吃?保羅先承認一件事實:「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林前 8:4),「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林前 8:8)。按知識說,吃也無妨。可是他接著說:「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林前 8:7)——有人從前拜慣了偶像,看見了,良心會不安。
第二步,不變的是什麼。保羅的原則沒有過時:「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林前 8:9)。他把整章的道理收成一句:「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林前 8:1)。不變的是:我有自由,但我更在乎弟兄。
第三步,我今天怎樣行。這一步要具體,而且是問自己,不是去管別人。也許是:在剛信主的朋友面前,不做一件你覺得無妨、他卻會因此跌倒的事;也許是:在網上爭一件“我知道我對”的事以前,先想一想讀的人。保羅給自己的結論很重:「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林前 8:13)。
華人家庭裡也常遇到相近的問題:拜過祖先或神明的供品能不能吃。這件事各教會的理解不盡相同,請向你所在的教會請教。這一課要學的,是保羅面對這類問題走的路:先弄清事實,再顧到別人的良心,最後用愛來決定。
這三步,以後讀聖經人物、讀舊約和新約縱覽,都可以用。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 3:16)——有益,是因為它要我們行出來。這門課結束了,讀經才剛開始。第 1 課的那節經文,現在可以帶著走了:「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 119:105)。
在你的聖經裡讀路 10:25-37(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自己把三步走完。
參考:第一步——律法師「要顯明自己有理」(路 10:29),就問耶穌:「誰是我的鄰舍呢」(路 10:29);耶穌講完比喻,反過來問他:這三個人裡,哪一個是那落在強盜手中的人的鄰舍?第二步——不變的是:不先問“誰配作我的鄰舍”,而是問“我能不能作他的鄰舍”;耶穌的結論是:「你去照樣行吧」(路 10:37)。第三步——寫下你自己的那一件,越具體越好。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 3:16-17 · 和合本
這週選一段經文(可以接著讀馬可福音),每天把三步走一遍;第三步只寫一件今天就能做的事。
只這一件。做到了就在下面點一下那一天,沒做到也沒關係,下週再來。
好。這週做到了就點一下:
紮根不是一個人的事。找一位你信得過的弟兄姊妹(最好是同性),這週聊一聊這個問題:
這門課裡,哪一個方法你最想繼續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