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 19:25-30 · 讀 3 分鐘,想和寫 20 分鐘
在加利利的迦拿,有一場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約 2:1)。「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約 2:3)。「耶穌說、母親、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約 2:4)。「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作什麼」(約 2:5)。
後來有一次,「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可 3:31)。耶穌對周圍坐著的人說:「凡遵行 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可 3:35)。
這一課讀的,是耶穌釘十字架的那一天。
25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
26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
27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
28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
29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裡,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
30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站在十字架旁邊。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25 節)。經文先說的是“他母親”。
刀刺透。 耶穌還是嬰孩的時候,西面在殿裡對馬利亞說:「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路 2:34-35)。這一天,她站在十字架旁邊。
母親,看你的兒子。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26 節)。迦拿那一次,耶穌也是稱她“母親”(約 2:4)。
看你的母親。 「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27 節)。經文稱這位門徒是「他所愛的那門徒」,沒有在這裡寫他的名字。
成了。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28 節)。「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 神了」(30 節)。這些,都是站在旁邊的人看見的。
後來。 耶穌復活、昇天以後,門徒回到耶路撒冷,在一間樓房裡聚集。經文說:「這些人、同著幾個婦人、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並耶穌的弟兄、都同心合意地恆切禱告」(徒 1:14)。這是新約最後一次提到她的名字。
路加福音也記了那一天:「還有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著他來的婦女們、都遠遠地站著、看這些事」(路 23:49)。
讀的人可以知道:那一天站在那裡看著的,不只一個人;約翰福音記下了,「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25 節)。
也許你也有過只能站在旁邊的日子:家人在病床上,你什麼也做不了;一個你愛的人走著一條你攔不住的路;一件事結束了,你只能看著。
這一課沒有說,你要像馬利亞一樣堅強;也沒有說,站在旁邊的人就該知道為什麼。它讓你看見的是:站在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25 節);耶穌在十字架上對她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26–27 節);「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27 節)。後來,她和門徒一同「恆切禱告」(徒 1:14)。
這週去做: 想一位現在“站在旁邊”的人——也許他的家人病了,也許他剛失去了誰。這週去看看他,或打一個電話;不必說很多話,只是陪他一會兒。
經文:和合本(1919),用字按本站規則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