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 3:1-10 · 讀 10 分鐘,想和寫 15 分鐘
第 1 課,「耶和華的話臨到亞米太的兒子約拿」(拿 1:1),叫他往尼尼微去;「約拿卻起來、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拿 1:3)。
上一課的最後一句是:「耶和華吩咐魚、魚就把約拿吐在旱地上」(拿 2:10)。
這一課,耶和華又對他說話了。
1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說:
2“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
3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這尼尼微是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
4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
5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
6這信息傳到尼尼微王的耳中,他就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
7他又使人遍告尼尼微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嘗什麼,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
8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
9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至滅亡,也未可知。”
10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
二次臨到。 「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說、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1–2 節)。第 1 課的吩咐也是「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拿 1:2)。這一次,經文沒有記下耶和華說起他逃跑的事,只記下同樣的吩咐:「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2 節)。
照耶和華的話起來。 第 1 課,「約拿卻起來、逃往他施去」(拿 1:3)。這一課,「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3 節)。經文說:「這尼尼微是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3 節)。
再等四十日。 「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4 節)。他宣告的話,經文只記下這一句。
尼尼微人信服神。 「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5 節)。信息傳到王那裡,「他就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6 節)。王下令,人和牲畜都禁食、披麻,「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7–8 節)。
也未可知。 王沒有說一定會怎樣。他說:「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至滅亡、也未可知」(9 節)。第 1 課的船主也說過相近的話:「或者神顧念我們、使我們不至滅亡」(拿 1:6)。
他就後悔。 這一段的最後一句是:「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10 節)。
後來,耶和華藉先知耶利米說:「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拔出、拆毀、毀壞.我所說的那一邦、若是轉意離開他們的惡、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耶 18:7-8)。
讀的人可以知道:尼尼微不是以色列的城。耶和華這樣說的時候,說的是「一邦、或一國」(耶 18:7)。
也許你也跌倒過:該去的地方沒有去,該做的事往反方向走了。也許你覺得,神不會再對你說話了。
這一課沒有說,你錯過的每一件事都會原樣再來一次。它讓你看見的是:約拿逃過一次,「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1 節);這一次,經文沒有記下責備,只記下同樣的吩咐。哀歌裡有這樣的話:「我們不至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他的憐憫、不至斷絕.每早晨這都是新的」(哀 3:22-23)。
這周去做: 想一件你曾經逃開、或者沒有做好的事。這周找一個時間,把它帶到神面前,問一問:今天我可以走的一步是什麼?把這一步寫下來。
尼尼微人聽了約拿的宣告,就回頭離開惡道(5–10 節)。
主耶穌說:「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太 12:41)。他也說:「約拿怎樣為尼尼微人成了神蹟、人子也要照樣為這世代的人成了神蹟」(路 11:30)。
這兩處放在一起讀:聽了約拿一句話就回頭的尼尼微,和主耶穌說的「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太 12:41)。
經文:和合本(1919),用字按本站規則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