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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思想史 · 神学家

阿格里科拉

1494 – 1566
John Agricola

宗教改革 德国维滕堡/艾斯勒本 路德宗(反律法派) 被《协和信条》否定 别名:约翰·阿格里科拉 · 艾斯勒本的阿格里科拉 · Johann Agricola
⚠ 他的动机与他的论点须分开看,两说并记。冈察雷斯两次提示他的动机可能不纯:「当路德让人派他去艾斯勒本的时候,阿格里科拉因为被调离维登堡大学而责怪梅兰希顿。他后来的抨击……很可能同他的自尊心受挫有关」;「他的反对很可能带有嫉妒的色彩,因为他不得不离开维登堡大学,而梅兰希顿则是该大学的最杰出的教授之一」。⭐ 本站照录这两句,也照录他的论点本身 —— 动机可疑不等于论点不成立,而论点被驳倒也不等于动机就是坏的。他是路德在维滕堡大学的早期伙伴之一,出生在路德的出生地艾斯勒本,1519 年同路德一起参加莱比锡辩论。
下面两块分开呈现:先是他自己的主张,再是教会的裁定。二者不合段 —— 被否决的意见在这里保有同样的分量。
他自己主张什么
⭐ 归算说要面对的那个最实际的问题,由他推到了底:义既然是白给的、是外来的,那律法还有什么用?他 1537 年的答案是没有用 ——「律法在宣讲福音中没有作用,因此,律法的恰当的地方是在法院里,而不是在布道坛上。摩西应当被送到绞刑架上,而且任何宣讲他的教导的人都没有开始理解,福音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的两条理由:一、「宣讲律法并不能带来悔悟,因为真正的悔悟需要信仰,而信仰只能来自聆听福音」;二、「律法作为基督徒的道德指导是没有用处的,因为基督徒遵照上帝的旨意,不是出自外部的戒律,而是出自内部的推动力」。

⚠ 更早的第一阶段(1527–1528)他争的是另一件事:悔悟跟随在信仰之后,还是信仰跟随在悔悟之后 —— 他主张前者,梅兰希顿主张后者。路德在脱尔高(1528)把两人拉到一起调解,以妥协告终。
教会如何裁定
⭐ 驳斥他的是路德本人。冈察雷斯的判断很要紧:「在某种程度上,他的主张片面地夸大了路德早先对律法的非难。但是,正是由于这个缘故,路德才必须驳斥他,以免人们误解他自己的观点。」—— 即:路德必须亲手打掉自己那句话被推到底的样子。1577 年《协和信条》第六条正式拒绝反律法主义,并肯定律法对信徒的「第三种用途」。⚠ 他的下场:不得不离开维滕堡前往勃兰登堡,「他最后宣布放弃主张,但当他试图再一次在维滕堡会晤路德的时候,路德不愿意接见他」。1548 年因是《奥格斯堡临时文件》的撰写人之一,「失去了在新教徒中间充当领导人的资格」。
这关乎救恩的什么
他守的是「福音不是新的律法」这一条 —— 若讲台上还在讲律法,人就会重新用行为来量自己与神的关系。⚠ 而反对他的人守的是:没有律法作向导,重生的人不知道该怎样活。《协和信条》最终两边各取一半。

他在哪几条议题线上

称义 争论 对立主张

⭐ 把归算说推到底:「摩西应当被送到绞刑架上。」⚠ 亲手驳斥他的是路德本人 —— 他必须打掉自己那句话被推到底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