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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思想史 · 书信

新约正典定案

367 – 397 · 埃及/北非希坡与迦太基
The New Testament Canon Settled

层级:信条 争的是:兼有 ↕ 时间轴
⭐ 二百多年的争论收口:367 年一封复活节信列出二十七卷,393 与 397 年两次北非主教会议拍板。⚠ 而定案那一刻,皇帝的手在场。
争点
哪些书是新约?
主张
收进来的(曾长期争议):希伯来书、彼得前后书、犹大书、约翰三书、启示录、雅各书。⭐ 理由是「因为它们广为基督的众教会所采用(即使有些教会,几乎完全不知道其中的部分著作),以及它们与使徒的关联」。⚠ 犹大书是个特例:「可能是由于传统上大致公认它的作者是耶稣的弟弟,因而成为最后被接受的惟一作品。」
对立主张
没收进来的:《十二使徒遗训》、《黑马牧人书》、《巴拿巴书》——「最后都被拒绝,因为它们缺乏十分重要的先知与使徒的特质,以及与原始基督教的关联性,尽管有些教会与教父认为它们是圣灵感动的著作」。⚠ 另有少数早期教父与教会「甚至把《克莱门一书》也当作是圣经」。

⭐⭐ 请特别留意《黑马牧人书》—— 它是「最接近但后来却没有被接纳为新约正典的著作」:爱任纽把它接受为圣经,3 世纪的亚历山大的克莱门与俄利根也一样,「甚至 4 世纪伟大的阿塔那修最初也接受它」,是他在 367 年那封信里最终把它排除在外的。⚠ 也就是说:正典的边界不是一开始就清楚,它一直在动,直到定案那一刻。
裁定
⭐ 367 年,亚历山大主教亚他那修在复活节写给埃及教会众的信中,列出从马太福音到启示录的二十七卷,「并没有增删任何一卷」。⚠ 而奥尔森对这封信的性质有一句要紧的判断:「阿塔那修的措辞显示,他并不是在介绍一个新建的经目,而是让一个【普遍公认的传统拍板定案】。」随后 393 年希坡、397 年迦太基两次北非主教会议「都郑重其事地宣告,阿塔那修的经目为定案和权威。从那时开始,新约圣经终于尘埃落定」。
这关乎救恩的什么
⭐ 这件事决定了此后每一个基督徒到哪里去听神的话。⚠ 而它的做成方式本身,成了后世争论的材料:若正典是由教会(借着主教会议、并靠皇帝的强制力)认定的,那么教会与圣经孰高孰低?这正是线五收口时那句「传统比正典更有权威」的由来,也是一千二百年后「惟独圣经」要正面回答的问题。
余波
⚠ 定案的原因,奥尔森没有回避,本站照录两半 ——

【一半】「当然,有部分原因在于,这些议会得到【皇家的支持】,以及 4 世纪晚期的教会拥有皇帝的权柄,可以压制异议的声音,强制大家的意见一致。」⭐ 请与线五第一批并读:268 年安提阿会议「没有官方的利齿」,是君士坦丁给了它牙齿;而线五收口的那张光谱上,自由教会那一端反对的正是这一刻,斥之为「君士坦丁主义」。【他们反对的那只手,也在正典定案的现场。】

【另一半】「虽然如此,所找出来并被议会认可的新约,【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所有主要的基督教教派,从此之后也都欣然接受它为定案与最终的正典。」

⚠ 而争议并未全部结束:「惟一的争议在于,旧约以及旧约是否应该包括次经的问题。」⭐ 那一半至今仍有三种答案(天主教收、东正教列为次要、新教弃),见本线导读。

这个事件在哪几条议题线上

圣经与传统 裁定 裁定

⭐ 新约尘埃落定。⚠ 而定案那一刻皇帝的手在场 —— 自由教会一端反对的正是这只手。旧约的争议则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