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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思想史 · 公�

特伦特会议第六会期《称义教令》

1546 – 1547 · 意大利特伦特
Council of Trent, Session VI: Decree on Justification

层级:信条 争的是:实质分歧 ↕ 时间轴
⭐ 天主教对宗教改革的正式答复。⚠ 请注意读法:本条的裁定栏用的是教令自己的话,与新教读到的三条法规分开陈列 —— 两者的语气差别很大,这个差别本身就是史料。
争点
称义是神宣告人为义(归算),还是神使人成为义(注入)?人的意志在其中有没有分?
主张
新教一方(路德):称义是外来的、归给的义 ——「同时既是义人又是罪人」。除了历史上的十字架、所宣讲的福音,以及在罪人心里的信心,没有任何东西对救恩是必要的。路德自己的话把这条界线画得很清楚:称义所得的义是基督的、是「外来」和「归给」的义 ——「因信基督……基督的义就变成我们的义,并且他所拥有的一切都变成我们的,因为他本身已变成我们的。」⚠ 这义永远不会变成个人的所有物,也不会把接受者变成不折不扣的义人:得了基督之义的人「仍旧是道道地地的罪人」,一生的常态是「同时既是义人又是罪人」(simul justus et peccator)——「一位基督徒,同时是义人与罪人、神圣与凡俗,而且既是神的敌人,又是神的儿子。」

由此有两条推论,正是与特伦特正面相撞的地方:一、「除了历史上的十字架、所宣讲的福音,以及在罪人心里的信心,并没有任何东西对于救恩是有必要的」;二、「也没有任何补赎行为,可以加增救恩的任何层面。神归给罪人之基督的功劳是无法加增的。」⭐ 第二条直接对着特伦特第三十二条法规 —— 那一条咒逐的正是「否认善行也是称义者本人的功德」。两边不是各说各话,是同一个点上针锋相对。
对立主张
⚠ 新教从这次会议读到的,主要是随教令而来的三十三条法规,其中两条最不可接受。第九条:「如果有任何人说,有罪的人可以惟独因信称义,意思就是,不需要其他的合作行动就可以得到称义的恩典,并且罪人完全没有必要准备,以及按照他的意志采取行动。愿他受到咒逐。」第三十二条:「如果有人说,义人的善行是神的恩赐,以至于否认,这些善行同时也是这个称义者本人所作的功德……愿他受到咒逐。」对新教徒而言,第三十二条「似乎是罗马天主教提倡靠善行称义的铁证」。

⚠ 但这个读法本身要打一个折扣,而且是新教史家自己打的。奥尔森写到新教把该令谕解释为「基督徒惟有已经成圣才能称义,而成圣是与神恩典合作的结果,因此称义必然是人类工作的结果」之后,紧接着加了一句:「然而,特伦特会议从头到尾,都不曾这样明目张胆地说过。」⭐ 本站把这句话留在这里,是因为它正是本模块纪律一要做的事:先让一方自己说,再把别人对他的读法与他自己说的话分开摆。
裁定
教令本身怎么说(第五章原文):「在成年人里这种称义的开端必须来自上帝预设的恩典……在没有他们那一方面的任何功德的情况下,他们被召唤;这样,那些因为罪而同上帝割断的人,可以通过自由地同意和配合上帝加快的和帮助的恩典,而倾向于使自己转向他们自己的得救;这样,当上帝通过圣灵的启发而触动人的心弦的时候,人本身既不能在接受这种感召的时候毫无作为,因为他也可以拒绝感召,也不能靠他自己的自由意志和撇开上帝的恩典而在上帝的目光里使自己走向义。」⚠ 另两条须一并记:称义「不仅仅是罪被赦免,而且也是内在的人通过自愿接受恩典和恩赐而变得圣洁和得到新生」;第十二章说,除非靠少有的特殊启示,我们不能知道自己的预定情况,「因此,我们不应当把期望寄托在预定论上」。

⭐【教令其余各章 —— 与《协和信条》并读时不可缺的一半】《称义教令》共十六章,随后是三十三条法规。除上引第五章外,以下几章直接决定了此后四百年天主教与新教在这条线上的距离(冈察雷斯第三卷所译):

【第六章 · 怎样预备】成年人靠聆听得到信仰,「这使他们把自己看成罪人,并且转而希望,上帝为了基督的缘故将善意地看待他们」,由此信赖并爱戴神、憎恨罪恶 ——这种憎恨叫做悔悟,且对成年人必须在洗礼之前进行。

【第七章 · 保罗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当保罗谈到因信称义的时候,他实际上指的是,称义的开端是靠信仰而产生的,不是靠功德而产生的。」⚠ 请留意:教令并不否认「因信」,它是把「因信」限定为【开端】。

【第九章 · ⭐⭐ 人不能确知自己已经称义】「没有必要知道一个人已经称义;称义可以是一个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的一种实际存在的事物,因为一个人从来都不能肯定已经得到了恩典。」⭐ 这一条是本线最尖锐的一处对撞,请务必与路德并读 ——路德在修道院里日夜煎熬、终至「重新发现福音」,要解决的正是这个不确定;而特伦特把这个不确定确认为教义。⚠ 本站不判谁对:一边认为确据是福音的核心,一边认为宣称确据是僭妄。但两边为什么谈不拢,这一章比任何一条法规都说得清楚。

【第十章 · 称义可以增加】「称义是信徒身上的客观现实,可以用善行来增加称义的程度。」

【第十一章 · 义人的善行不是罪】「称义的人即使在他们的善行里也是犯罪的这一概念,也必须被拒绝,因为称义的人在他们身上有一种客观的义,能够而且必须做好事,即使他们偶尔陷入小罪里。」⚠ 这一条直接否掉路德的 simul justus et peccator。

【第十二章 · 不要把期望寄托在预定论上】「除非靠少有的特殊启示,我们不能知道我们自己的预定情况,因此,我们不应当把期望寄托在预定论上。」⭐ 请与线三并读:同一份文件既否掉了归算的义,也劝人不要靠预定论安慰自己 ——它两头都关上了。
这关乎救恩的什么
双方都认为对方的讲法会毁掉救恩:新教认为把称义与成圣合一,等于让救恩取决于人变成了什么样;天主教认为只宣告不改变,等于让人可以既得救又照旧作恶。⚠ 奥尔森对双方的互斥有一句很公道的话:新教徒被天主教的积功德观念「吓得魂飞魄散,退避三舍:正如天主教徒对新教俨如『法律小说』之法理上的义敬而远之,是一模一样的」。
余波
⭐ 结构上的一个事实:第五章的立场 ——「恩典先行、而人可以拒绝」—— 与 529 年奥兰治会议的裁定是同一个形状。天主教在这一千年里没有改口。⚠ 而奥尔森提醒的一条时序,本站必须照录:「远在特伦特会议咒逐新教徒之前,主要的新教改教家和他们的许多跟从者已经习以为常,把教宗称为『敌基督』,并把他的整群人马都交付给地狱。」—— 咒逐不是单向的。此后双方各自出信条:路德宗《协和信条》(1577)、荷兰改革宗《比利时信条》(1561)、瑞士改革宗《海德堡教理问答》(1562)。

⚠【它也谴责了和解方案】1540 年沃尔姆斯议会上,天主教神学家阿尔伯特·皮格为促成与新教徒的和解,提出过「双重称义」——「一种称义是义人所固有的;另一种称义是基督的被归给的义」,即承认两种义各自成立、说的本来就不是同一件事。这个方案「并没有使卷入争论的各方感到满意,而且后来受到特伦特会议的谴责」。⭐ 也就是说:本次大会关掉的不只是新教的讲法,还有一条居间的路。

这个事件在哪几条议题线上

恩典与自由意志 第二场·宗教改革 裁定

⭐ 教令第五章「恩典先行、人可以拒绝」,与 529 年奥兰治是同一个形状 —— 天主教一千年没改口。

称义 裁定 裁定

⭐ 本线最要紧的裁定:称义「不仅仅是罪被赦免,也是内在的人……变得圣洁和得到新生」—— 明文拒绝了归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