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Livingston Nevius · 1829 – 1893 · 美國
倪維思(John Livingston Nevius,1829年-1893年)是美北長老會派往中國的傳教士。
1829年,倪維思出生於美國紐約州西部"湖泊之鄉"洛迪村和奧維德村之間的一個農場里。 該農場是一個田園詩般的鄉村,周圍是田野和草地,附近有一泓純淨的泉水,而塞內卡湖"在樹上閃閃發光",距離他只有2英里遠。 倪維思是荷蘭裔美國人本傑明-內維斯和他的妻子瑪麗-丹頓的兒子。 倪維思在奧維德的學院念書,然後在謝內克塔迪的聯合學院接受教育,1850年起入讀普林斯頓神學院。
1853年,Nevius與Helen Coan結婚,同年6月15日,夫妻倆以傳教士的身份踏上了為期6個月的海上航行,前往中國寧波,在1854年春天抵達寧波。 他和他的妻子立即開始學習語言,後來,他因他的語言老師塗先生對中國傳統民間信仰中的靈異現象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1860年,他們因健康原因赴日本暫住約八個月,1861年返回寧波。 因杭州受太平軍威脅,而《北京條約》等條約新開北方口岸,1861年夫妻倆轉往山東登州,起初寄居在北門里一所觀音廟內。
在1862年的霍亂期間,他們在登州為當地人配藥。 倪維思還培訓了傳教士,並幫助建立了長老會中國總會(Synod of China),並在1870年於上海舉行的首屆會議上當選會議主席。 倪維思和海倫夫妻倆就地收養了幾名父母雙亡和被遺棄的女孩子,並延師教她們習字讀書。 是為女校的先導,時在同治元年,即1862年。
兩年後倪牧師夫婦返回美國為籌款並醫夫人的病。 1867年,夫妻倆返回中國。 1871年,他們搬到了芝罘,並在那裡建了一座名為 "南樓 "的房子。 1873年,倪維思開始了長達600英里的徒步傳教之旅,他在沿途的任何地方都能找到休息和食物。
1876年至1879年華北大饑荒期間,山東災情嚴重。 1877年,他深入災區,與李提摩太一同籌集資金、建立糧食發放點、組織賑災團,發揮了重要作用。 1889年大饑荒再次襲來,他的能力再次得到了發揮。 在芝罘為基地工作時,工作目標在膠東各縣。
他見到山區的土地貧瘠,農民艱苦,非改善生活和收入便不足以達到傳揚福音的果效。 他又鑒於本地氣候頗似紐約州他的家鄉,於是前往將他家鄉大量地親自選好出產最盛的蘋果,梨和葡萄苗等帶到煙台。 倪維思本出身農家,對於各種果樹的蟲害和種植方法素有經驗。 返回煙台後他在毓璜頂山下的東南坡買地十二半華畝建起一間示範農場,將培育出的樹苗贈給附近各地的農民。
截至1887年,他已徒步走了數千里路,經常在艱苦的地形、天氣等條件下進行傳道。 1890年,他去了韓國,雖然只待了兩個星期,但他的 "Nevius計劃"(見下文)後來被採納,使那裡的教會迅速發展。 1893年10月,他在家中突然去世,享年64歲。 葬在芝罘的公墓。
著有《中國和中國人》、《附鬼及其他》、《差會工作方法》、《天路指南》、《祀天辯謬》、《馬可注釋》、《神學總論》等。 本土傳教 在對當時西方傳教士的方法提出質疑後,倪維思於1885年在《中國記事錄》雜誌上發表了一系列文章,提出了 "自我傳布、自我管理、自我維持"的文安森(Venn-Anderson)原則。 其後於1886年出版《傳教方法》(Methods of Mission Work),1899年修訂再版時改題《傳教士教會的建立與發展》(The Planting and Development of Missionary Churches),倪維思呼籲摒棄舊式的傳教方式,採用他的新計劃,培養獨立的、自給自足的地方教會。 他反對從傳教經費中支付本土教會工資的做法,認為健康的地方教會應該能夠自給自足支持自己的本地事工。
倪維思計劃 後來倪維思制定的傳教原則被稱為"倪維思計劃",是對亨利-文恩(Henry Venn)和魯弗斯-安德森(Rufus Anderson)現有思想的發展。 當美國長老會開始在韓國開展工作時,新的傳教士們邀請倪維思為他們提供建議。 接受了他的方法後韓國傳教團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在中國該計劃沒有得到類似的歡迎。 倪維思的計劃概述了以下幾點: [*]基督徒應該繼續住在自己的社區,從事自己的職業,自食其力,為同工和鄰居作見證。
[*]宣教只應發展本地教會所希望並能支持的項目和機構。 [*]本地教會應該呼召和支持自己的牧師。 [*]教會應該用教會成員給的錢財和材料,以當地的方式建立教會。 [*]應每年為教會領袖提供更多的聖經和教義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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