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道道 · 第 3 課 / 共 7 課 · 約 4 分鐘
出自《基督徒生活要理問答》第 6 問
聖經是從哪裏來的?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 3:16-17 · 和合本
出自《基督徒生活要理問答》第 7 問
聖經所講的中心是什麼?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約 5:39 · 和合本
上一課最後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是他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這句話出自聖經。那麼,聖經本身靠得住嗎?
這個問題問得好。如果你覺得“用聖經來證明聖經可信”,有點像自己給自己作證,你說得沒錯——這一課不打算這樣繞圈子。我們只做兩件事:先聽聽聖經怎樣說它自己,再看看你可以怎樣親自去試一試。
聖經說自己是「神所默示的」(提後 3:16-17),又說:「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 1:20-21)。也就是說,它並不否認是人寫的——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年代——但它宣稱,在這些人的筆後面,是神在說話。你可以不同意這個宣稱,但至少可以知道,它到底宣稱了什麼。
那麼,這本書講的中心是什麼?耶穌說:「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 5:39)。約翰福音的作者也把寫書的目的說得很直白:「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約 20:31)。聖經不是一本規矩大全,而是一路指向一個人。
判斷一本書靠不靠得住,最好的辦法往往不是聽別人怎麼說,而是自己讀一讀。如果你願意,可以帶著你所有的問題,讀一讀約翰福音的頭幾章。下一課,我們就來看這本書一路指向的那一位——耶穌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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