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 2:14-23 · 读 10 分钟,想和写 15 分钟
上一课,路得到田里拾麦穗,「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块田里」(得 2:3)。波阿斯知道了她怎样对待婆婆,就对她说:「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满得他的赏赐」(得 2:12)。
这是一句祝福。这一课读的是这句祝福之后的事:一顿饭、一天的麦子,还有拿俄米在家里听到的一个名字。
14到了吃饭的时候,波阿斯对路得说:“你到这里来吃饼,将饼蘸在醋里。”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边坐下,他们把烘了的穗子递给她。她吃饱了,还有余剩的。
15她起来又拾取麦穗,波阿斯吩咐仆人说:“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麦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
16并要从捆里抽出些来,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吓她。”
17这样,路得在田间拾取麦穗,直到晚上,将所拾取的打了,约有一伊法大麦。
18她就把所拾取的带进城去,给婆婆看,又把她吃饱了所剩的给了婆婆。
19婆婆问她说:“你今日在哪里拾取麦穗,在哪里作工呢?愿那顾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诉婆婆说:“我今日在一个名叫波阿斯的人那里作工。”
20拿俄米对儿妇说:“愿那人蒙耶和华赐福,因为他不断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说:“那是我们本族的人,是一个至近的亲属。”
21摩押女子路得说:“他对我说:‘你要紧随我的仆人拾取麦穗,直等他们收完了我的庄稼。’”
22拿俄米对儿妇路得说:“女儿啊,你跟着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见你在别人田间,这才为好。”
23于是路得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拾取麦穗,直到收完了大麦和小麦。路得仍与婆婆同住。
一顿饭。 「到了吃饭的时候」,波阿斯叫路得:「你到这里来吃饼,将饼蘸在醋里」(14 节)。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边坐下」,吃饱了,还有余剩的(14 节)。一个拾麦穗的外邦寡妇,和收割的人坐在了一起。
多留一些。 波阿斯吩咐仆人,路得「就是在捆中拾取麦穗,也可以容她」(15 节),还要「从捆里抽出些来,留在地下任她拾取」(16 节)。他两次说“不可”:「不可羞辱她」(15 节)、「不可叱吓她」(16 节)。经文没有写路得听见这些吩咐。
一伊法大麦。 路得一直拾到晚上,把拾来的打出来,「约有一伊法大麦」(17 节)。她把麦子带回城,「给婆婆看」,又把吃饭时剩下的给了婆婆(18 节)。
一个名字。 拿俄米问:「你今日在哪里拾取麦穗,在哪里作工呢?愿那顾恤你的得福」(19 节)。路得说出了波阿斯的名字。拿俄米说:「愿那人蒙耶和华赐福」(20 节),又说:「那是我们本族的人,是一个至近的亲属」(20 节)。这是拿俄米回到伯利恒以后,经文记下她说的第一句祝福的话。
至近的亲属。 这个称呼在路得记里第一次出现,就在这里(20 节)。它是什么意思、带着什么本分,经文要到第 3、4 章才一步一步说出来。这一课先记住这个称呼。
住在一处。 路得照着波阿斯和拿俄米的话,「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拾取麦穗,直到收完了大麦和小麦」(23 节)。经文最后一句是:「路得仍与婆婆同住」(23 节)。收割的季节过完了,这两个寡妇还在一起。
律法里有这样的吩咐:「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申 24:19);又说:「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利 19:9)。
路得是寄居的,也是寡妇。她在田里拾麦穗,正是律法给这样的人留下的路。波阿斯吩咐仆人的,又比律法写的多了一步:不只是不回去拾,还要「从捆里抽出些来」(16 节)。
拿俄米说自己空空地回来,这一课她却说出了祝福的话。改变她的,不是一个解释,而是一顿饭、一伊法大麦,和一个名字。
也许你现在也在一块“别人的田”里,靠着别人留下的一点点过日子。这一课没有应许你很快会好起来;它只让你看见,在那样的日子里,经文仍然一样一样地记下了路得手里拿到的东西。
这周去做: 写下这一周你从别人那里得到的一样照顾,哪怕很小。为这个人祷告,如果可以,对他说一句谢谢。
经文:和合本(1919),用字按本站规则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