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并没有定下绝对的标准。一方面,它并不鼓励严苛、消极的禁欲主义,因为它并不禁止拥有私产(徒 5:4),并且吩咐我们存感恩的心享受造物主所赐的美物(如提前 4:1–5;6:17)。……每个基督徒都当知足于生活所需(提前 6:6–8),但每个基督徒都必须在神面前凭良心自己决定:必需品与奢侈品之间的界线划在哪里。"
— 约翰·斯托得
出处: 《洛桑信约:阐释与注释》(暂译,洛桑专刊第 3 号,1975)第 9 段注释
管家,管理,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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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母亲说:孩子岂不是属于神的吗?神造人,岂不是要人带着祂的形像、作祂的仆人、为祂的荣耀而活?我的孩子出生也是为此。神看他是属于祂的;他只是借给我、托付给我来教养。他实在不是我的,而是主的。正因为我天性容易忘记这一点,总把孩子当作完全属于我的来爱、来对待,所以我把借着一次明确的降服、将他终身献给主,看作何等宝贵的特权。"
— 慕安德烈
出处: 《儿女归基督》(The Children for Christ,暂译)第十八日〈奉献的孩子〉
父母,孩子,主人,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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