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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书籍

信经与要理问答

信仰经典 · 分类精选 ·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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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斯敏斯德信仰宣言
韦斯敏斯德会议
信经与要理问答清教徒进阶
《威斯敏斯德信条》是基督教神学的典范,由参加英国威斯敏斯德会议的一百多位教牧神学家,经过长达三年的讨论,于1646年12月完成,1660年得到教会公认。教会史学家斯卡福评论说:“在基督教信条中,就清晰性、深刻性、精确性和全面性而言,没有其他任何信条超越《威斯敏斯德信条》。”
多特信条
多特总会
信经与要理问答宗教改革进阶
《多特信条》原名为《多特总会对于在尼德兰教义争议中五大要义的决定》,又名《反抗辩派五大要义》,内容就是 1618 年至 1619 年多特总会所采纳的教义。尽管多特总会是荷兰改革宗教会召开的一次全国性会议,但这个会议本身确实具有一定的国际性,既有来自荷兰各地的六十二位代表,也有来自其他八个国家的二十七位外国代表。
比利时信条
圭多·德·布雷
信经与要理问答宗教改革进阶
《比利时信条》(Belgic Confession)是荷兰改革宗教会的信仰告白,写于 1561 年;因作者来自讲法语的瓦隆地区,有时也称《瓦隆信条》(Walloon Confession)。作者圭多·德·布雷(Guido de Brès,1522–1567)是南尼德兰的改教传道人,早年流亡英国,后在洛桑和日内瓦求学,深受加尔文影响。 当时尼德兰处在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的统治下,新教徒饱受逼迫。德·布雷以 1559 年的《法兰西信条》为蓝本写成此信条,要向当局表明:改革宗信徒不是叛乱分子,而是在一切合法之事上顺服政府、持守圣经真道的百姓。1562 年,信条连同一份致腓力二世的陈情书被呈给国王,同年译为荷兰文;1566 年在安特卫普的会议上修订,1618–1619 年又经多特总会审定通过。 它与《海德堡要理问答》《多特信条》合称「三项联合信条」(Three Forms of Unity),是荷兰改革宗传统的信仰基础,直到今天仍是北美等地改革宗教会的信仰标准。1567 年,德·布雷在瓦朗谢讷(Valenciennes)被处以绞刑,为信仰殉道。
迦克墩信经
迦克墩会议
信经与要理问答教父时期进阶
451 年在迦克墩召开的第四次大公会议,处理的是「基督的神性与人性如何在一个位格里」的问题。当时一派把两性分得太开,仿佛基督是两个人;另一派把两性混在一起,使人性被神性吞没。 会议的定义宣告: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有两性,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两性各自的特性都得以保全,而联合于一个位格之中。这四个「不」成为此后一千五百年基督论的界线。 篇幅很短,但每一句都经过反复推敲。读它可以帮助我们在讲论基督的人性(祂饥饿、疲倦、受苦)与神性(祂赦罪、平静风浪、从死里复活)时,都不偏离正道。
奥格斯堡信条
墨兰顿
信经与要理问答宗教改革进阶
1530 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在奥格斯堡召开帝国会议,要求支持宗教改革的诸侯说明他们的信仰。路德因被判为异端不能到场,由他的同工墨兰顿(1497–1560)执笔,于 6 月 25 日当众宣读。 信条共二十八条:前二十一条陈明信仰要点,特别是「因信称义」——人不是靠自己的功德,而是因信基督、白白地蒙神称为义;后七条说明改教者纠正了哪些弊端,如只给平信徒饼不给杯、强制神父独身、私人弥撒等。全文语气温和,力图说明改教并非另立新教,而是回到大公教会的正统信仰。 它是信义宗(路德宗)最重要的信仰告白,也是宗教改革第一份正式的信仰宣言。